重庆市永川区商务委员会关于区政协第十五届三次会议第339号意见的复函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室内儿童游乐场安全保障的提案》(第339号)收悉。经与区应急局、区文化旅游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及家长对儿童健康成长的日益重视,室内儿童游乐园迎来了巨大的商机,已成为大型购物中心的“标配”。然而,在室内儿童游乐园日益火爆的背后却暴露出不少乱象,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为少年儿童的人身安全带来诸多隐患。室内游乐场是少年儿童较聚集的密集场所,该场所的安全事故具有难以预料、处置棘手、易涉及群体性伤害、易引发负面舆情等特点。根据我委实地走访和调研,目前室内儿童游乐场在我区各大型商场中均有存在,其主要安全隐患为火灾和人身意外。对于该场所的安全保障措施如下:
一、严格落实责任
促进商务、市场监管、文旅、消防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一是强化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监管责任;二是强化落实商家、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谁主办谁负责、谁租赁场地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
二、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商务、消防等部门将消防的备案、消防设施的配备、消防通道的设置、娱乐设施的使用和维护、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急演练和培训等作为重点监管内容。强化执法,把室内游乐场纳入重点领域进行重点监管,绝不手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立即停业整顿,并加大对违规经营者的处罚力度。
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相关部门、场地租赁主体加强关于室内游乐场的安全培训;加强室内儿童乐园经营者和安全管理人员防火、安全、卫生和急救知识培训、警示宣传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向室内儿童乐园的经营者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经营者自觉守法经营;要求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加强安全管理、保障服务质量,确保少年儿童获得安全、放心的游乐体验。
四、加强对家长的安全意识教育
孩子的安全不能全靠儿童游乐园店家,家长肩上的责任也不小,从小教导孩子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有助于减少不必要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广泛宣传和提醒家长树立安全意识,对安全隐患时刻保持警觉,尽到家长的监护责任,在儿童玩耍时不能撇下小孩,不能让孩子处于无人看管的真空状态,做到全程看护,同时增强安全处置能力,在发生安全意外时能正确处置和救助。
此复函已经区商务委张静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商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