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39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关于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39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王益春委员:
感谢您对我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治理川主沟居民楼餐饮油烟污染的提案》(第403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责成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派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昌州城市花园基本情况
昌州城市花园小区基本情况:该小区建于2008年,系开放式小区,小区楼下均为商业门面,临街门面共有21个商业门面,属于商混居住小区。由于开发商建设商业门面时未配套建设公共烟道,致使楼下餐饮业油烟烟道未达到高空排放。
二、昌州城市花园餐饮业油烟排放调查处理情况
针对委员们提案中的川主沟餐饮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油烟污染问题,我局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支队于2019年3月26日对昌州城市花园A栋楼下的餐饮业进行了现场检查 。昌州城市花园A栋楼下共有餐饮业10家,均已安装油烟净化器。有五家餐馆:永川区小康餐馆(小康鱼庄)、永川罗记餐馆(小桥鲜鱼火锅)、永川零点餐馆(石磨豆花鱼)永川区王才芳餐饮店(姐妹大排档)、永川区小闲小吃店(游建餐馆)油烟采取专用管道排至下水道,我局责令其进行整改,并分别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永环执改18、19、20、21、22号)限期于2019年4月10日前对油烟管道进行整改,防止油烟散排污染环境,并要求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清洗,确保正常运行。有3家餐饮业厨房窗户未进行密闭处理,在经营过程中产生油烟未全部抽至油烟净化设施处理,部分油烟散排污染环境,我局责令将厨房窗户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防止油烟散排现象发生。并对三家无隔油池的餐饮业责令安装油水分离设施,防止污水堵塞下水道。
2019年4月9日对五家餐馆烟道整改情况进行了回访,五家餐馆已按照规定要求将油烟管道进行整改,达到高空排放要求。
昌州城市花园小区下水道堵塞问题,已责令餐饮业主采取措施对堵塞的下水道进行疏通清理,并按照规定安装隔油设施,临街餐饮店餐厨垃圾进行了集中收集,严禁乱倒行为发生。目前该片区下水道已疏通,恢复了正常使用功能,地面已无污水横流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监管,督促餐馆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一是督促餐饮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规定:使用清洁能源,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确保餐饮油烟达标排放,餐饮废水全部排入污水管网,餐厨垃圾按要求及时清运处理,彻底解决经营中的扰民问题。二是我局将加强监管力度,督促餐饮业正常运行环保设施,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确保群众合法的环境利益得到保障。
(二)强化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一是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大环境保护成效的宣传。二是加强环境舆情监测、研判、应对和处置,发挥新闻发言人、环保系统网评员的力量,实现多角度、多方位、多层次发声,增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的公信力。
此复函已经蒋洪林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在回执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2019年4月10日
(联系人:陈刚,联系电话:02349584705)
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员会。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19年4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