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239号提案的复函
刘晓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区的提案》(第226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成立组织。永川区成立了“三城同创”工作领导小组,由滕宏伟书记、张果区长担任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8个工作组,其中五小场所整治由区政协张健副主席牵头落实。为了推进此项工作,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积极构建“1+X”创卫工作体系。一是认真制定《永川区创建国家卫生区攻坚阶段公共场所卫生“创卫”工作子方案》;二是及时成立“创卫”工作指导小组,压实层级责任;三是签订工作责任书,立下“创卫”军令状。
(二)健全机制,有序开展。一是采取“网格化+地域化”管理模式,将支队23名工作人员“落户”到7个街道36个社区(村),立足岗位,各司其职。二是认真对照“创卫”工作目标任务,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对工作人员实行阶段性考核并予以通报;三是严格将工作完成情况与当月的绩效考评紧密挂钩,实行奖勤罚懒、奖好罚坏。
(三)对标对表,突出实效。截至目前,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共出动工作人员328人次,积极开展相关“创卫”工作。一是清底数建台帐。对城区公共场所进行全面底档清理并建立完善了1641家公共场所台账;二是广泛宣传发动。制作并发放了公共场所告知单10000份,制作公示栏3000张,制作禁烟标识10000余张,发放“皮肤病专用工具箱”及“碎发桶”标识各1000张,营造了人人关心、参与、支持创建的良好氛围。三是找短板补弱项。截至目前,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下达监督意见书1000余份,张贴公示栏920家,开展卫生监督量化分级1281家,办理卫生许可证1323家, 购买并发放“皮肤病专用工具箱”及“碎发桶”各1000个,张贴禁烟标识6000余张。各项“创卫”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三)强化培训,借鉴经验。针对“五小店”整治工作,区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先后开展公共场所“创卫”工作学习培训7次(邀请市级专家授课1次),做到业主全覆盖。同时,区“三创办”、疾控中心、监督执法局等部门先后赴巴南、璧山等兄弟区县,深入学习“五小店”整治,卫生管理档案、培训资料、监督检查资料等的归档立卷,为全面深入开展创建工作提供了完整、详实、科学的参考。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公共场所的标示标牌需要一定时间进行不断完善。自2018年12月国家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实行承诺制以来,要求卫生许可证办好后2月之内均可提供后续有关资料。因此,出现了公共场所“五小店”公示栏中卫生许可证张贴以后,卫生检测结果及个人健康证等要素不能及时张贴到位。
(二)存在无工商营业执照经营现象。全城区共有公共场所1641家(其中有452家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因工商营业执照是申办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前置条件。针对这一特殊情况,区卫健委将督促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及时召开部门联席会共同协商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强化学习培训,对标对表掌握“创卫”工作指标。全面推进“网格化管理”,落实城区公共场所“创卫”工作责任,做到入脑入心见行动。
(二)进一步规范创卫资料。对照创建国家卫生区标准要求,全面收集整理监督对象的台账、前后对比照片、监督检查记录等佐证资料,并按要求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归档。
(三)进一步强化宣传发动。继续采取发放宣传单、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创卫工作的宣传,同时,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鲜明生动的典型案例向业主和从业人员讲明、讲透创卫的目的意义,争取业主和从业人员的理解支持。
(二)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积极配合街道督促公共场所经营业主公示栏上墙,张贴相关标示标牌,及时完善有关档案资料,确保达到公共场所“创卫”标准。
(四)进一步强化联合执法。对不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完善的将给予相应行政处罚。同时,对各街道“创卫”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督导,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整改,确保各街道创卫工作全面协调推进。
此复函已经邹光明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5月5日
联 系 人:何世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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