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60240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永川区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60240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胡泽香代表 :
您提出的《关于将红炉国有煤矿棚户区住房转化为困难群体保障住房的建议》(第20260240号)收悉。经与区住建委、区财政局、红炉镇人民政府共同研究办理,红炉国有煤矿棚户区住房转化为困难群体保障住房事项暂不具备解决条件 。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红炉镇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原由区棚改办牵头负责,后于2011年整体移交重庆市永川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公司”)具体实施,项目共建住宅1512套。2014年,建投公司根据工作安排,压降房屋资产218套划转至重庆市永川区惠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通公司”),现由重庆市永川区惠欣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欣公司”)负责运营管理。惠欣公司严格按照区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对该批房屋进行规范运营管理。截至目前,已出售3套,剩余215套房屋正在通过市场化方式,多渠道挂网公开招租或出售。
因该批房屋资产属于区棚改办项目,按照现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不具备纳入保障性住房体系的政策条件。建议由区住建委统筹全区范围内闲置住房资源,用于困难群众的住房安置工作,切实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需求。
此答复函已经康烨主任审签 。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管理进行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