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60353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6-06-18

永农委函〔2026134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60353

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孙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永川巴岳山生态食谷的建议》(第20260353号)收悉。经研究办理,关于用地保障、项目申报、设施配套等给予支持事宜、关于加大对三教产业培育的扶持力度等事宜已采纳并持续推动落实。关于打造“巴岳山生态食谷”现代农业园区相关事宜事项不具备解决条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打造“巴岳山生态食谷”现代农业园区相关事宜

我委正在编制永川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已向各个镇街收集相关项目,暂未收到三教镇的项目储备。永川已于2023年申报过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暂不能再次申报该项政策支持。我委可协助对农业产业发展进行规划,开展产业发展指导工作。

二、关于用地保障、项目申报、设施配套等给予支持事宜

按照《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施细则的通知》(渝规资〔202253号)要求,我委负责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管理工作,保障全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用地需求。目前,全区在库项目68个,用地面积946.72亩,其中,三教镇在库有玫瑰庄园、悦峰众联集体经济农作物加工等项目5个,用地面积46.27亩。下一步,我委将继续支持三教镇农业项目合规用地需求,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关于加大对三教产业培育的扶持力度

我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简称衔接资金),主要资金来源为中央和市级,中央资金支持的方向根据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文件规定,主要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安排用于产业发展、小额信贷贴息、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等支出。市级资金支持的方向根据重庆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2131号)文件规定,主要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安排用于产业发展、小额信贷贴息、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推动产销对接和消费帮扶,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支持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脱贫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等支出。

按照村申报、镇审定,区县审核的原则,进行项目资金安排,三教镇暂未申报该项资金。

此答复函已经赵维领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65

联 系 人:吕琳

联系电话:023-49850680

邮政编码:40216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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