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60311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永农委函〔2026〕129号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60311号
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薛祖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新农村村民院落管理的建议》(第20260311号)收悉。经与区委社工部共同研究办理,“实行院落小组长制”“推动院落自治”“强化村社联动”“加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事项均已采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实行院落小组长制”事项落实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助力巴渝和美乡村建设,我区自2023年起,试点党建统领乡村“院落微治理”,建立“院长制”,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逐年推广,截至目前,已覆盖全区183行政村,共724个院落。
一是科学设置院落。按照“地域相连、民风相近、群众自愿、规模适度、能力匹配”的原则,遵循群众自愿,以自然村落为基点设立院落,且原则上不超过30户。
二是选好“院落长”。按照“个人自荐、群众推荐、村级审查、镇街审定”的原则产生“院落长”,“院落长”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文化水平和组织能力、群众公认度高的常住居民担任,重点从农村党员、返乡能人、致富带头人等中产生,原则上不由村干部兼任。
三是建立激励机制。将“院落制”落实情况,纳入巴渝和美乡村创建评价标准,作为“巴渝和美院落”创建评估的重要内容。开展工作激励,以“积分制”为平台,对院落长履职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并在“积分超市”中兑现奖励。
二、关于“推动院落自治”事项落实情况
一是开展比选评优。结合“村庄清洁行动”开展“美丽院落”评选,今年第一季度,已经评选“美丽院落”249户。推广运用“积分制”“红黑榜”,实现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相结合,切实增强村民履约积极性。
二是强化规范指引。持续推动“渝里乡约”基层自治机制改革,健全规约内容规范指引机制,督促镇街加强指导把关,推动将乡村振兴、婚俗改革、生态保护等重点内容纳入规约,确保规约内容符合政策要求、契合基层实际。
三是拓宽自治渠道。深入推进“渝里乡商·永议同心”基层议事协商改革工作,探索推行“五共五步”议事工作法,引导党员、村民、企业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治理。指导制定村级议事协商指导目录、议事协商工作指引,从制度上规范协商程序,推动议事协商能力和实效实现跃升,组织村民代表、党员骨干与相关部门召开专题协商会,充分倾听群众诉求、汇集良策,已解决污水管网改设、引进企业盘活村级闲置资源等民生实事。
三、关于“强化村社联动”事项落实情况
一是建立院落联系机制。组织镇街干部、村“两委”成员、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一对一”或“多对一”联系“院落长”,推动镇街干部包村服务,形成“村民需要、院落商讨、村组吹哨、镇街报到”的乡村治理工作体制。
二是强化数字赋能。推广“小院+”数字治理平台,适配“村民端”“管理端”,实现“环境随手拍”“院落评比”“找院长”“小院议事”等功能,帮助村民、院落长、“两委”干部形成信息闭环,一键直达。该平台已在南大街街道南瓜山村、仙龙镇太平桥村、何埂镇联盟村等地试点使用。
四、关于“加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落实情况
将院落管理和“院长制”推广运用作为乡村治理的重要组成,与巴渝和美乡村建设同步推进,并邀请区人大农业农村工委、区政协农业农村专委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调研,监督问效、改进提质。同时,协调各镇(街)利用人大代表之家,定期收集意见建议,切实解决问题,提升院落管理水平。
此答复函已经赵维领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管理进行评价。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6月5日
联 系 人:熊琴
联系电话:023-49288277
邮政编码:402160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