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60380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6-05-18

重庆市永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60380号

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孔德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排除观音桥护栏安全隐患的建议》(第20260380号)收悉。经与茶山竹海街道、板桥镇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以区交通运输委为主体,抓实设计和资金统筹事项不具备解决条件明确工程责任主体事项已经采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以区交通运输委为主体,抓实设计和资金统筹事项

该建议事项不具备解决条件。一是按照《重庆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属地镇街负责所辖乡村道桥梁的建设和改造工作,观音桥属于乡道桥梁,应由属地镇街负责实施桥梁改造。二是区交通运输委将观音桥护栏改造工程纳入农村公路桥梁建设“以奖代补”补助范围,按照区财政局审定工程建安费的70%进行补助,积极配合属地镇街加快缺口资金筹集。

二、关于明确工程责任主体事项

该建议事项已采纳。一是区交通运输委员会积极对接茶山竹海街道、板桥镇,共同协商明确项目建设单位,并严格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开展桥梁改造设计、施工等工作二是区交通运输委将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负责开展桥梁改造图纸评审、现场技术监督和质量安全监管等全过程工作

下一步,区交通运输委将积极推进观音桥改造相关工作,切实消除农村公路桥梁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此答复函已经余璐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管理进行评价。


重庆市永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6年5月11日

  人:曾健

联系电话:023-49802924

邮政编码:40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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