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60110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永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60110号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蒋光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海棠大道毛家坡大桥至吉之汇路段市政化改造的建议》(第20260110号)收悉。经研究办理,急需新修建2.1公里人行便道、安装市政照明路灯、进行该路段市政化道路及设施改造提升的事项不具备解决条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急需新修建2.1公里人行便道的事项
该建议事项不具备解决条件。该路段为国道G246遂麻路城区过境段,普通国道作为跨区域客货运输主通道,不具备修建人行便道条件。区交通运输委正在与区城市管理局协商一环路作为市政管理道路移交事宜,待移交后,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再行实施一环路剩余未市政化改造路段的建设。
二、关于安装市政照明路灯的事项
该建议事项不具备解决条件。为提升该路段夜间通行安全性和舒适性,区交通运输委已投入100万余元对一环路未市政化改造路段安装了太阳能路灯,确保该路段夜间照明全覆盖。但交通部门管养道路暂不具备安装市政照明路灯条件,待该路段移交市政管理后,由城市管理部门将现有照明设施升级为市政照明路灯。
三、关于进行该路段市政化道路及设施改造提升的事项
2020年,区新城建管委已将一环路毛家坡至127段纳入市政化改造实施计划,并对吉之汇至黄荆沟桥段进行了先期改造,剩余路段因输油管线、土地、资金等问题暂未实施。下一步,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区交通运输委做好市政化改造相关配合工作。
此答复函已经余璐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管理进行评价。
重庆市永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6年5月11日
联 系 人:徐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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