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60075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60075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徐开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推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20260075号)收悉。经人事科研究办理,关于动态调整编制标准、建立经费保障机制事项已经采纳(解决); 关于开放临聘教职工职称评定通道、纳入编制内教师招聘优先条件事项不具备解决条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动态调整编制标准,优先保障核心岗位
增加学前教育编制,保障学前教育师资稳定和师资质量。我区高度重视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多渠道筹措编制资源为公办幼儿园核心岗位和骨干教师提供编制保障。据统计,截至2025年底,全区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公办幼儿园24所,核定编制263名。目前,国家尚未出台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配备标准,仅有教育部出台的《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指导幼儿园教师配备(含在编、非编教师),由地方结合实际对公办幼儿园相应核定编制。近年来,我区幼儿园入学学生数量明显下降。鉴于编制资源属于不可再生资源,2012年中央对地方事业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制度后,地方各级均不能突破中央核定的事业编制总量,虽然无法再新核增事业编制,但我区按照各校实际编制情况审慎研究,调剂编制供幼儿园骨干教师和核心岗位人员使用。
二、关于加大财政投入,建立经费保障长效机制
当前,我区学前教育经费来源以财政专项补助为核心、幼儿园合规收取的保教保育费为补充,形成了财政保障与自主补充相结合的多元经费供给格局。其中,财政补助经费作为核心保障,主要分为四大类专项资金:一是公用经费补助,主要用于保障幼儿园日常运营开支;二是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公办幼儿园建设、改善办园硬件条件等;三是学前教育资助资金,专门用于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四是学前教育免保教费专项经费,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落实免保教费政策,由财政足额拨付专项经费予以保障,进一步降低普惠性学前教育成本,提升学前教育普惠水平。
三、关于提高临聘职工待遇,稳定教师队伍
依据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四部门联合印发《永川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永人社发〔2025〕137号)文件精神,紧扣机关事业单位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工作要求,进一步提质增效、严控运行成本,规范教育系统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秩序,切实保障全区教育系统用人单位及编外聘用人员合法权益。全区教育系统编外人员实行总额控制、逐年平稳消化;薪酬待遇按照“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原则,结合岗位工作量、技术含量、工作业绩等因素,在工资指导价位内合理核定薪酬标准,保障薪酬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职称评定方面,学校可按规定比例择优推荐,重点核定其本单位任职年限及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情况;公开招聘通道方面,严格遵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区人社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全程坚守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招聘流程合规有序。
此答复函已经具荣海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管理进行评价。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2026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