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50341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谢文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妥善解决三教产业园板桥园B区污水处理厂正常经营难的建议》(第20250341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板桥食品园区相关情况
板桥食品园区由重庆市锐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胜旺)投资建设并负责运维,该公司同板桥镇人民政府签订了《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柳溪片区(永川区农副产品及食品加工基地)污水集中治理协议》,该协议约定在运营期内前五年,应确保按年水量达到约定的保底水量,企业排放污水量不足保底量,政府按照4.5元/立方米标准补偿差额部分给污水处理厂。该污水处理厂于2019年取得排污许可并运行,当年保底水量补偿款由板桥镇政府进行了支付。2019年12月,板桥园区由板桥镇人民政府移交给三教园区进行管理,三教园区按协议约定支付了余下4年(2020年至2023年)的保底水量补偿款。
2024年10月31日,锐致公司向高新区管委会告知因其亏损严重,无法再维持运行,污水处理厂于当日停止运行。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及生态环境安全,2024年11月1日起,我委应急将园区内企业产生的污水用罐车分别运输至三教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大安、凤凰湖等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由于板桥园区内全是食品企业,污水盐分高,个别企业未对污水进行预处理,园区内的污水对几个污水处理厂均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无法再接收板桥园区企业污水。
经与锐致公司负责人多次进行协调、沟通,高新区与其签订了《板桥食品园区污水处理补充协议》,由我委每月支付锐致公司10.5万元的污水补偿款以保障其正常运行。2025年1月9日,板桥污水处理厂开始接收企业污水并恢复运行。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委将明确专人对板桥食品园区发展规划再次进行优化,明确发展目标、优化资源配置与环境建设,推动食品园区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永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