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50315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5-06-03

永农委函〔2025129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50315

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冯小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永川区药用植物园的建议》(第20250315号)收悉。经与区卫生健康委和区规资局共同研究办理,建议事项不具备解决条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环境因素

根据《重庆市十四五道地药材规划布局》,重庆市围绕打造道地中药材产业带,重点建设都市丘陵区现代道地药材产业带、三峡库区绿色道地药材产业带和武陵山区大品种道地药材产业带。永川不是道地药材的最适宜种植区域,也不是重庆市都市丘陵区现代道地药材产业带规划建设的重点区域,一直没有专项资金给予政策扶持。总体来看,永川中药材产业的规模和体量较小,产量低,品质差,道地药材药典标准的达标率低,效益不高。2024年全区中药材种植面积3673亩,收获面积2093亩,年产量431吨,年产值382万元。中药材种植规模较大的有臭黄荆、佛手、泽泻等3个品种,其中:臭黄荆种植面积1313亩,主要分布在临江、朱沱等镇;佛手种植面积1054亩,主要分布在红炉镇;泽泻种植面积645亩,主要分布在仙龙、板桥、松溉、何埂等镇。其他品种有金银花、黄柏、川芎、通花根、白芷、栀子、艾草、药用玫瑰等。

二、政策因素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等上级文件规定,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因此,建设药用植物园不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同时尽量不占或少占一般耕地,确需占用应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现全区耕地面积81.39万亩,其中基本农田71.23万亩。选择交通便利、生态环境良好的区域规划建设药用植物园,涉及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区中药材种植,在符合非粮化的政策前提下,我委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积极引进中药材新品种进行示范种植,筛选出适宜我区种植的中药材品种进行示范推广。

二是利用我区丰富的林业资源,引导发展林下种植中药材,扩大我区中药材种植规模和品类。

三是利用冬闲田推广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订单式种植泽泻、川芎等中药材,即对耕地进行了综合利用,又增加了种植户收入。

此答复函已经赵维领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522

联 系 人:邓清梅

联系电话:023-49850026

邮政编码:40216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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