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50032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5-05-08

永城管函〔2025409

重庆市永川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50032

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张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硬化幸福河湖广场连接探花小组路面的建议(第20250032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硬化幸福河湖广场健身彩色步道至探花小组路面预估约200事项不具备解决条件。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您的建议,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协调南大街小桥子社区相关人员共同开展工作。一是幸福河湖广场连接探花小组区域进行了实地查勘;二是向南大街街道办调阅了相关资料,了解该区域的权属土地性质,经核实该处约200米长度路面属于农村未硬化的狭窄乡村土路,系永川区农委租用土地,尚未纳入城市建成区范围。因此,该路段暂不具备硬化条件。如下一步经区政府推动规划打造后移交给我局,我局将承担起该区域的设施管护职能。

此答复函已经杜金蓉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永川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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