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5007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50074号
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陶世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处置行为的建议》(第20250074号)收悉。经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现状
(一)建立制度,规范管理
我区于2020年12月29日印发了《永川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永川府办发〔2020〕108号)文件,明确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及职责、配置、使用、处置、评估、清查和产权纠纷调处、信息管理及报告、监督管理等,为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维护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加强审核,严格处置
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和日常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严格履行逐级审批程序,规范资产购置、使用、处置行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认真落实资产清查盘点,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确保资产安全完整,账实一致。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工作相结合,优化管理信息平台,提高资产信息化管理水平。
(三)组织培训,强化监督
针对资产管理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培训,开展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国有资产管理各项规定,杜绝违规处置行为发生。
虽然对行政事业单位报废处置资产进行了规范,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单位不清楚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流程和规定,先自行处置资产再报区财政局审批等。究其根源,主要是单位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资产购置轻资产管理的思想,对资产管理不够重视。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永川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细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废处置规定,要求处置流程需“闭环”,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废处置工作的监督。
(二)严格审批程序。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宣传力度,增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规范、安全、完整、高效管理意识。严格资产处置审批程序,对于先处置再报批的行为予以通报处理。
(三)加强监督检查。针对单位申请报废处置资产,区财政局结合申请处置资产相关资料,到现场进行查看,判断是否有报废的必要。符合报废处置条件的,要求单位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处置,处置收入缴入国库,并将处置过程证明和收入凭证录入资产管理系统,形成“闭环”。定期开展资产盘点清查检查,督促单位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到账账、账实相符。
(四)主管部门统筹管理。分行业、分系统集中处置报废资产。
此复函已经赵亚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
2025年5月26 日
联 系 人:宋辉琴
联系电话:023-49895138
邮政编码:402160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