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8号建议的复函
罗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电灌站专变改为公变的建议》(第20250048号)收悉。经与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利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农用提灌站现状问题
我区现有登记在册农用提灌站742处。依据镇街申请,结合实际需求,区水利局每年安排维修养护资金用于新建或维修提灌站,主要实施内容包括新建管网、更换水泵电机、维护泵房等,旨在有效解决农田灌溉基础设施损毁、老化等问题。供电变压器等供电设施管护均由各镇街负责。
区经济信息委督促国网永川供电公司对提灌站运行状态进行检查。区水利局将进一步普查全区提灌站基本情况,积极配合国网永川供电公司、区农业农村委等相关部门,梳理全区提灌站设备状况、用电负荷、运行成本等相关信息,合理规划新(改建)提灌站布局,降低农业灌溉成本,推进我区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改造计划的问题
目前,永川区农业排灌专用变压器实行严格的产权管理制度。根据现行规定,该类变压器在国网永川供电公司报装时即明确为专用性质,其产权归属于国有或地方村社集体所有。在使用管理方面,任何个人或单位如需接入使用,必须事先获得产权所有人的同意。由于产权属性特殊,此类设备暂不具备转为公用变压器的条件。
此复函已经唐智勇主任审签。对以上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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