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50079号 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50079号
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李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幼儿园临聘教师工资待遇的建议》(第20250079号)收悉。经与区财政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永川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保障幼儿园临聘教师工资待遇,可以由区财政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与政策扶持等方式提高保障幼儿园临聘教师工资待遇”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建设性,充分体现了您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和对政府工作的殷切期望。目前,永川区公办幼儿园教师严格按照政策,实现了在编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幼儿园临聘教师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招聘单位与临聘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条款严格执行。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区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高位推动《依法履行人大监督职责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议案,区财政2024年投入学前教育资金约1.6 亿元,用于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师资队伍建设、扩大城区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安全隐患整治等。并且从2020年起,在市级补助标准基础上,我区连续提高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公办幼儿园(一、二、三级)现有标准分别为900元/生.年、800元/生.年、700/生.年,保障水平高于周边区县200元/生.年,共安排资金约1356万元,用于保障公办园正常运转。
针对我区公办幼儿园存在教职工配备不足、非在编教职工数量多、工资收入低等突出问题,一直以来,区教委高度重视、非常关注、多次呼吁,区人大、区政协分别带队,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教委等部门负责人到各区县开展调研,并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后形成了《关于实施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报告》,通过向区政府专题汇报等多种方式,积极协调区财政给予支持解决。但目前,由于经济形势下行,区财政紧张,暂时无力建立幼儿园临聘都是专项补贴机制。
结合您的建议,下一步,区教委将继续采取以下措施,着力保障和提高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待遇。一是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争取持续提高普惠性幼儿园的补助标准,争取公办幼儿园在现有标准900元/生.年、800元/生.年、700/生.年的基础上提高100-200元/生.年;二是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并积极协调区财政局,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和财力可承受的范围内,参照校园保安人员的工资、保险解决办法,由区财政出资购买公共服务,解决幼儿园临聘教师的工资及“五险一金”,增加临聘老师的幸福感;三是积极向区财政争取专项经费,不断加大公办幼儿园基础建设资金投入,增加公办幼儿园保育保教经费结余,用于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四是做好资金统筹,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对学前教育工作给予资金保障,提升保教质量,努力实现全区学前教育幼有所育,幼有善育。
此复函已经区教委主任具荣海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