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50263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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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开

  永水利函〔2025〕65号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50263号

 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刘义侯、吴修杰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水美乡村及水系连通项目管理及后期维护的建议》(第20250263号)收悉。经与大安和陈食街道办事处研究办理,项目部分设计未结合实际的事项已经解决;区水利局牵头、多部门联合制定《水美乡村项目管理维护实施方案》的事项正在研究解决,预计于2025年7月31日前推动落实;政策激励社会资源以“项目经营权置换河库管理维护”模式的事项已经采纳;按需增加巡河员岗位、提高管护标准的事项已经采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项目部分设计未结合实际的事项

已联合大安和陈食街道办事处充分征求项目实施地村社干部和群众代表的意见,结合当地实际需求,在合理合法合规的基础上优化了设计方案并落地实施,修复生产灌溉点4个;新增蓄水低堰21个;新增下河梯步21处;新增桥堰4个;新增护岸长度约11.1km;调整桥堰位置1处。满足沿河群众的生产灌溉、生活用水、休闲出行等的需求。

二、关于政策激励社会资源以“项目经营权置换河库管理维护”模式的事项

经与大安、陈食等属地街道办事处沟通,河道管养模式及相关政策由管护责任单位按照因地制宜原则具体研究制定,在符合《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基础上,我单位全力支持并主动服务,推动政策落地、落实。

三、关于按需增加巡河员岗位、提高管护标准的事项

经与大安、陈食等属地街道办事处沟通,管护标准由我单位在长效管护机制中明确,实行“即管即查即护即修”责任制;巡河员岗位数量由管护责任单位根据管护职责具体研究确定,确保达到项目功能使用的稳定性和长久性。

四、关于区水利局牵头、多部门联合制定《水美乡村项目管理维护实施方案》的事项

由于水美乡村项目目前尚未完工且管理维护涉及到区财政局、区新城建管委、大安街道办事处、陈食街道办事处、永发展集团等多个部门和单位,需要充分征求各单位意见和建议。根据目前沟通情况,预计在2025年7月31日前制定印发永川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长效管护机制。长效管护机制落地前,按照《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规定,建设期由建设单位负责管护;完工后由属地街道负责日常管护。

此答复函已经罗学成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2025年5月8日

联 系 人:李东旭

联系电话:023-49857705

邮政编码:40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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