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20250300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永建人大复函〔2025〕6号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20250300号
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吴政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烂尾楼影响城市形象的建议》(第20250300号)收悉。经与区商务委、区新城建管委协办单位共同研究,汽摩机电城二期作为保障房或者创业孵化基地用房修建使用事项不具备解决条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汽摩机电城二期作为创业孵化基地用房修建使用事项
经现场查看,目前汽摩机电城二期工程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尚未完成,各项配套设施不齐,不具备布局商业发展的基本条件,同时,区新城建管委短期内没有收购房屋改建创业基地的资金计划。
二、关于将汽摩机电城二期作为保障房使用事项
汽摩机电城二期项目为由重庆永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共有两幢商业楼,开工时间为2016年7月5日,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18年12月,均为期房。目前,主体建筑已封顶,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该项目共网签房屋75套,查封341套(其中抵押261套)。
该项目因建设手续不齐全,产权不清晰,债务情况复杂,不适合作为保障房使用。
三、关于解决烂尾楼影响城市形象事宜
区商务委将根据汽摩机电城二期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在符合各项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引导项目配齐商业管理主体,开展招商工作。结合永川汽车产业发展,积极布局汽车上下游产业,推出一系列高效、节能、环保的汽车电机产品和优质便民的汽车相关服务,形成以集购车、汽摩配件销售、汽修及售后服务等相关产品为主的汽配市场集聚区。
此答复函已经张静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