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50098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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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开
永水利函〔2025〕41号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50098号
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周长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渝西饮水工程项目施工严重损毁公路影响经济发展和群众出行的建议》(第20250098号)收悉。经与卫星湖街道办事处共同研究办理,南华村乡村公路受损,要求修复的事项已经采纳(解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南华村乡村公路受损,要求修复事项
(一)关于南华村乡村公路路面修复问题。一是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南华村辖区范围管线已基本施工完成,目前,已安排复垦队伍对使用的临时用地进行复垦恢复,针对南华村五社破除的路面,正在用条石砌筑挡墙,挡墙施工完成后,即刻启动对路面的恢复,预计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二是针对南华村道路其它损坏的部分,项目部在施工前已和村委会签订道路使用协议,使用的道路经双方现场确认,并留存影像资料作为依据,协议上说明项目施工完成后损坏的路面项目部将按照不低于原路面标准修复(三原原则),损坏的路面已联系卫星湖街道办和村委会现场进行确认,预计在2025年6月30日完成修复。
(二)关于修复后的路面验收问题。项目部对损坏的路面修复后,将组织卫星湖街道办和村社代表共同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后几方签订验收合格意见书。
此答复函已经罗学成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2025年4月11日
联系人:梁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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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402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