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4030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永农委函〔2024〕60号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40302号
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徐一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的建议》(第20240302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高标准农田建成工程设施设备量多、面宽、分布广,管护难度大。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和管护机制也要到位,确保建一块成一块”的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建成的项目长期发挥效益,区农业农村委针对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具体措施如下。
一、明确主体、落实责任
高标准农田项目建成后,及时移交项目区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村级组织,办理资产交付手续,签订管护协议,明确管护要求和标准。乡镇人民政府、村级组织作为产权责任人,根据“谁使用、谁管护,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确定管护主体,可以委托土地承包权人、土地经营权人、第三方社会化专业服务机构等开展日常管护工作。项目管护主体明确专人对项目区进行日常巡查、管护。
二、建立台账、制定标准
根据项目区投入和建成的实际情况建立台账,将项目状态按工程内容(田块整治工作、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分别制定维护标准,定期更新项目使用和维护情况。区农业农村委适时(如极端天气情况下)对全区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运转情况进行检查,集中开展必要的维修加固,及时排除运行风险隐患,确保工程设施持续发挥效益。一是组织开展“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清查评估问题整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百日行动,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设施、田间道路、电力设施、土地平整等工程和设施,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标准和相关政策要求,对全区2012—2022年在建、待建、已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面摸排,建立问题项目台账,分类推进整改。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永川区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工作的通知》(永农委发〔2023〕137号),明确了管护目标责任、管护范围内容、管护模式等内容。
三、多措并举、确保资金
根据上级资金的投入情况,争取本级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充分撬动社会资本参与,统筹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其它涉农资金等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设施管护。2022年5月23日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下达了《双星村双牌村民小组山坪塘修复管护任务及资金计划的函》(永农委函〔2022〕41号),下达管护资金10万元,用于仙龙镇双星村山坪塘管护维修。2023年8月21日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下达了《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成工程设施管护任务及资金计划的通知》(永农委发〔2023〕107号),下达管护资金共计22万元,用于永川区仙龙镇、何埂镇、朱沱镇、大安街道的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维修。2023年7月17日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下达《朱沱镇四明村高标准农田管护任务及资金计划的函》(永农委函〔2023〕177号),下达管护资金20万元,专项用于朱沱镇四明村提灌设施及灌溉管道管护维修。
四、建章立制、规范使用
区农业农村委根据实际情况,在向镇街下达管护资金时制定管护方案,督促镇街、村级组织等管护主体加强日常巡查,明确管护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确保资金合理使用,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一是根据市级下达后期管护目标,制定建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后期管护方案,并报市农业农村委备案。2022—2023年,区农业农村委编制《永川区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成工程设施管护项目实施方案》、《永川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成工程设施管护项目实施方案》,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持续发挥效益。二是区农业农村委转发《重庆市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永农委发﹝2021﹞15号),明确各项目镇(街道)应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明确工程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制定管护实施方案,与项目实施村(社)签订管护协议,确保工程在设计使用期限内正常运行。
五、加强监督检查
进一步压实高标准农田后期管护责任,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定期维护,道路完好通达、灌排通畅,提高耕地保护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耕地执法巡查、耕地保护宣传,避免出现建成高标准农田撂荒等耕地“非粮化”问题。
此复函已经区农业农村委赵维领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5月15日
联 系 人:邹文博
联系电话:023-49829499
邮政编码:402160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