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94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4-06-14

罗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电灌站专变改公变的建议》(第20240194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农业灌溉服务的问题

我委督促国网永川供电公司开展供电需求摸排,建立服务客户常态走访机制,组织9支春耕服务队走访春耕春灌重点客户群体121户,准确掌握乡镇春耕期间生产用电需求。完成310个台区、520公里线路的逐一排查;解决99户排灌专变用户季节性用电问题,处理缺陷隐患26处,改造农排线路3.2公里,确保了春耕期间安全可靠供电。

二、关于设备资产移交的问题

电灌站专变移交按照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工商业转供电加价行为的通知》(渝发改价格〔2022〕341号)文件执行,文件明确转供电移交方式按照“厉行节约、宜改则改”原则,对具各改造条件的存量转供电,鼓励转供电主体本着自愿原则,自筹改造资金,按配电设施建设的行业标准,实施“一户一表”改造。转供电主体自愿申请移交,电网企业验收通过后予以接收,直接抄表到终端用户。

具体步骤:资产移交方与供电公司协商签订《资产移交协议》,同时资产移交方需委托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标准进行设计,由供电公司审核合格后,再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改造,供电公司验收合格后将予以接收。

此复函已经李国财主任审签。对以上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531


联系人: 余衡

联系电话:49824296

邮政编码:40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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