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4024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永建人大复函〔2024〕21号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40243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邓文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振永川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建议》(第20240243号)收悉。经与区发展改革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房地产领域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受疫情影响,全国房地产市场下行,部分开发企业为提高销量,回笼资金,在销售时存在低首付、零首付、擅自大幅降价、虚假宣传等违规销售行为及个别自媒体片面解读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刊载或发布恶意唱衰市场的言论。针对上述情况,我委会同区委宣传部开展了房地产领域“自媒体”乱象整治专项行动,大力整治网上房地产领域“自媒体”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打击部分“自媒体”散播虚假不实信息、炮制有害信息、恶意炒作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舆论“阵地”。同时利用各类媒体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力度,全面展示永川城市魅力、区位优势、宜居环境和发展潜力,吸引更多外来人口来永安家置业。
二、关于房地产促销政策
为促进我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近5年每年至少开展两次促销活动,均会结合现时情况出台各种促销政策,刺激楼市消费。2024年2月15日至2月29日,举办了以“置业何必去远方,永川就是好地方”为主题的2024年“迎龙年、贺新春、喜置业”房地产市场促销活动。此次促销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的要求,重点在新市民和青年人购房上予以优惠政策倾斜。个人购买区内参展企业新建商品住房、新建商服用房、新建办公用房、新建一手车位,区财政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50%给予补贴;二孩以上家庭、产业工人、引进人才、新市民购新房享100%契税补贴,新市民再享100元/平方米安家补贴,补贴面积上限100平方米/户;同时,为便于外出返乡群众置业,针对岁末年初外出务工群众、经商创业人士返乡高峰的特点,此次促销期间,外出务工、经商创业返乡人士在永购新房享100%契税补贴。
5月17日,为扭转房地产市场持续下行趋势,国家推出新一轮房地产支持政策组合拳。允许地方政府“以需定购”,购买已建成、未销售的存量住宅作为保障性住房。允许回收已售土地,目前尚未开发或已开工未竣工的存量土地,通过政府收回收购、市场流通转让、企业继续开发等方式妥善处置盘活,推动房地产企业缓解困难和压降债务。在“保交楼”政策中,进一步扩大融资项目“白名单”,要求对于暂时不符合条件与标准的项目加大整改力度,帮助项目达到融资要求。央行推出了一系列金融放松和支持房地产的信贷政策,明确取消全国层面房贷利率政策下限;下调房贷首付款比例至15%,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设立3000亿元的保障性住房再贷款,配合地方“收储”现房。
5月20日,重庆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的通知》,《通知》主要包括实施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给予“换新购”购房补贴、实施人才购房补贴、进一步优化住房套数认定、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进一步支持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调整现房再交易管理政策等6条措施。
接下来,我区将参照市级政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适合我区的房地产支持政策。
三、关于房屋质量监管
为加强各在建项目建设过程监督,我委建立了永川区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过程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房屋质量监管,压实参建各方质量主体责任,特别是建设单位首要责任,严格落实购房业主参与户内质量检查、分户验收等制度,把房屋质量问题消除在交付以前,确保房屋交付质量。对于后期出现的常见质量问题,督促建设单位履行保修义务,积极协调,消除不稳定因素。
四、关于购房业主维稳工作
针对业主合理合法诉求,我委一直都要求各开发企业积极及时处理。同时,针对有逾期交付风险的项目,我委还与区公安局、区信访办联动协作,加强项目风险排查梳理和重点人群摸排管控,严格落实风险项目清单闭环管理,强化源头化解。搭建对话平台,加强政策宣传、沟通解释,争取业主理解支持。同时,明确专人做好舆情监测和舆论导控,坚决防止负面和不实信息扩散发酵。
五、关于规范商品房代理(渠道)销售工作
针对商品房代理(渠道)销售乱象,我委正在拟定进一步规范全区新建商品房销售工作方案,拟对全区商品房代理(渠道)销售行为进行规范。但商品房代理(渠道)销售协议系房地产经纪公司与房地产开发公司合同行为,规范商品房代理(渠道)销售工作需各房地产开发公司共同配合。需要开展代理(渠道)销售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开发企业应选择取得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的经纪机构合作,并签订代理(渠道)销售协议,代理(渠道)销售协议应明确委托销售的范围、方式(线上、线下)、期限、权限、佣金结算等事项。我委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对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管理,并将指导房地产业协会制定行业执业标准,完善行规行约和争议处理机制,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积极加入行业协会,共同参与行业规范建设,汇聚行业正能量,营造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的良好行业氛围;鼓励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功能及引领作用,积极开展自律、自治,做好服务监督工作,引导会员单位落实各项规范要求,参加政策培训和继续教育,发挥行业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提升行业整体职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六、关于车位销售
纵观近五年的促销活动政策,每次均有针对购买参展企业新建一手车位的补贴,或财政部门给予所缴纳契税金额50%的补贴;或财政给予1000元/个的资金补贴,开发企业在成交价基础上给予车位购买者4000元/个优惠;或给予契税纳税金额的100%补贴。
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商品房配套车位销售有关事宜的通知》(渝建市场〔2020〕5号)文件精神,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车位(含人防车位)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应符合《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的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工程进度应完成车库主体建筑封顶。同时,开发企业应按照重庆市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操作规程的规定提供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要件。区住房城乡建委在办理车位预售许可时一直都严格按照上述文件执行。
七、关于户外停车收费
市发展改革委已对《重庆市公共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14〕55号)进行了系统的梳理,拟在机动车停放服务的价格管理形式、管理事权、管理模式以及相关的减免政策等方面作出调整和修改。
下一步,区发展改革委将继续收集停车收费意见和建议,开展我区公共停车收费管理调研评估工作。根据上位依据及配套政策调整情况,按照区商务委、区城市管理局提出重点商圈、重要路段等建议,依法启动我区公共停车收费标准调整程序,按照上级政策要求拟定符合我区实际的收费方案,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相关部门等广泛征求意见后,报请区委、区政府决策。
此复函已经张静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