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4013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4-06-04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2024013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张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交通安全源头管理的建议》(第20240137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电动二、三、四轮车已经成为了群众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但是由于管理制度不完善、配套机制欠缺,管理力度与现状不容乐观。电动车在极大方便群众出行的同时,也成为了交通安全一大隐患。存在问题具体为:无牌无证多,管理难;交通违法多,整治难;交通事故多,处置难。

为加强电动车管理有效预防交通事故发生,我局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治:一是主动出击,规范治理抓源头。主动对市场监管局,对全区电动车销售点开展多轮上门宣传告知,有效阻断无法上户四轮电动车售卖渠道。目前,市面在售电动二、三轮车99%以上能够依法注册登记。主动走访销售商家,到电动车销售及维修点,依法告知加装遮阳棚(伞)、改装车辆动力装置等属非法行为,从源头杜绝改装车拼装车上路行驶。推动形成宣传”“管控”“上户”“驾考的闭环,提升驾驶人源头的文明程度。二是多措并举,整治工作铆足劲。以城区为重点,常态化查处电动车闯红灯、逆行、乱停放等违法行为;针对电动二、三四轮车,以上牌、拆棚、戴帽为重点,常态化开全区专项整治;以查处乱停乱放和酒醉驾为切入点,联合区城市管理局采取区域封控、集中合围方式,先叉车拖移,后路面管控,每周开展规模性整治。三是宣传到位,教育引导筑安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及微信、抖音、永川融媒体等新媒体,广泛开展电动车集中整治及电动车超员、加装遮阳伞危害等宣传;自制2部《电动车违法载人交通警示片》,利用道安办平台微信工作群,发布宣传视频直达镇街、村(社),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覆盖群众20万人次,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同时依托交通安全宣传六进活动为载体,组织交通安全宣讲队深入企事业单位、客货运场站、学校、社区、村镇、厂区等开展交通安全宣讲,共同营造安全文明交通环境。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按照您提出建议,继续加大电动车管理的宣传力度、强化对电动车上牌的具体措施、开展电动车常态化整治专项行动,同时积极向上级业务部门反映,出台电动车的管理细则,改变执法过程中管理电动车出现的无法可依的局面。

此复函已经甘宇副区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

                          2024527

人:邓刚毅

联系电话:13808327301

邮政编码:40216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便民地图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主办: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07006009号-1 网站标识码:5001180002 渝公网安备50011802010123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