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40061号建议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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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开
永教办〔2024〕70号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40061号
建议的答复函
唐俊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小学教育考评体系,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的建议》(第20240061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调整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考评体系、关键评价指标”的建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评价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及《重庆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若干措施》要求,永川区统筹推进教育评价改革,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是落实整改,推进建章立制。我区对照《方案》27条负面清单,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开展清理工作。建立健全更加科学的教学激励机制,及时取消违背《方案》要求的2个考核指标。切实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评价的根本标准,将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纳入全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着力破除“五唯”难题,围绕五类主体,优化“四个评价”,确保教育评价改革取得实质突破。
二是正确导向,强化评价运用。坚决纠正唯学业质量评价或学业质量高权重现象。将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的权重由过去的55%降为45%,提高育人质量评价的权重,引导学校全面开齐开足开好课程,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托重庆市教委开展的教育综合改革重点课题——“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制度的区域推进策略研究”,要求教师每学期从“学习习惯、创新精神、学业水平”三个维度对学生学业进行述评;学校从“教育价值取向、述评内容科学性、述评材料完整性”三个维度对教师实施考核,牢固树立了以学生为中心的育人理念,实现了从重甄别的评价转变为强调学生发展的评价,从重知识的评价转变为强调综合表现的评价,摆脱了“唯分数”评价学生的桎梏,促进了学生全面发展和教师专业成长。
三是精准施策,实施分类评价。从2021年开始,调整全区学校“自主定标”项目方向和评价办法,督促中小学重点把“改革教师评价、改革学生评价”纳入各自“自主定标”项目,确保师生评价“一校一策”制定方案、精准推进。创新中小学素质教育评价模式,构建“三导向、三确立”评价体系,评价后为每所中小学下发督导意见书,并分七个学校类别实施“分类评价、同类评比、异类比较”。
二、关于“把当前进行的‘负担减轻’落到实处”的建议
“双减”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有效减轻了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科学设计、精简优化,严格落实教育部“作业十条”。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实现“小学书面作业不出校门、初中疑难作业不带回家”。严控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书面作业总量,原则上每天完成作业时间平均不超过半小时,还学生成长空间。
二是持续提升了教师课堂教学能力。2021年以来,累计投入投入2.2亿元建设智慧课堂,实施“因材施教”工程,修订《永川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办法》,成立中小学幼儿园教育集团18个,组建三级课堂研究共同体,持续提高教师课堂教学能力。
三是不断优化了课后服务内容。2021年春季学期起,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 “一校一策”制订了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实现了“5+2”(每周5天,每天不少于2小时)全覆盖,全区中小学课后服务覆盖率100%,学生参与率98.3%,满意度97.4%。课后服务注重五育并举, “百门职业启蒙课程进课堂”“百名博士进校园”等活动在全区中小学校蓬勃开展,拓展了基础教育资源,促进了全区教育高质量发展。
四是积极促进了校外培训机构健康发展。区教委坚持“巩固、深化、提质、防险”的工作总基调,把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作为突破口,把群众力量作为制胜法宝,创新发动群众“五支队伍”,不断拓宽执法线索来源,强化执法社会参与,深入推进教育行政执法,凝聚执法工作合力,着力破解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违法行为执法难的问题,不断营造良好执法环境,促进全区外培训机构规范健康发展。
区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认真研究吸纳您的建议,持续加强教育评价改革探索与实践,持续加强 “双减”政策落地力度,奋力推动永川教育再上新台阶。
此复函已经区教委中意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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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5月23日
联 系 人:代生兰
联系电话:49856713
邮政编码:402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