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永川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复函
底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的建议》(第29号)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充换电设施建设总体滞后的问题
根据区发改委印发了《永川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2021-2025年)》,明确了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发展目标:构建较为完善的车桩匹配、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有效提高充电基础设施利用效率。到2025年,全区新增充电站157座、换电站1座,新增充电桩2800个,其中公共充电桩800个,自用充电桩2000个。其中:
公用充换电设施。在社会公共停车场、学校、医院、景区等公共场所,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数量10%的比例建设以直流快充为主的公用充电设施。
专用充换电设施。在公交、客运、出租、环卫、物流、政府机关等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停车场,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数量10%的比例建设专用充电设施。
自用充电设施。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车库必须100%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包括预埋电力管线和预留电力容量)。鼓励小区业主委员会在公共场地利用公共收益建设小区公共充电桩,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合理利用老旧小区空闲场地补建、配建公共充电桩。
我委正按照规划加快推进经营性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彻底解决数量分布不均衡,充换电不方便的问题。
二、关于公共充电桩运营管理不完善,非电动车违规占用充电桩车位的问题
一是对已建成的充电桩,我委督促各充电设施运营企业持续完善充电设施运维体系,加强设备监测巡检。同时制定安全检查计划,按照计划我委对全区电动汽车经营性充换电设施开展了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并督促运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充电设施正常可用。我委针对损坏严重、无人维护的“僵尸桩”,及时梳理清单,并会同国网永川供电公司,对其进行断电处理,消除安全隐患。二是我委已草拟了《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报区政府运转。按照区司法局审查要求,待市经信委出台全市电动汽车换充电建设运营的相关安全管理办法后,根据办法修改完善后,立即印发。三是我委将督促充电桩运营企业的站端管理人员,对燃油车占用公共充电停车位的行为进行劝导,避免挤占有限的公共资源。
三、关于部分充电桩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根据区发改委印发了《永川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2021-2025年)》,明确了一是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严格执行永川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相关要求。建立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体系,完善有关制度标准,加大对用户私拉电线、违规用电、建设施工不规范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依规对充电基础设施设置场所实施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扎实提高电力安全保障能力。严格执行安全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项目布局、行政许可等方面,统筹发展和安全。二是统筹推进既有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具备安装条件的,居住社区要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三是新建居住社区要确保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预留安装条件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建成充电设施的公共停车位比例不低于50%。
四、关于政策支持力度不大的问题
根据区发改委印发了《永川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2021-2025年)》,明确了一是要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补贴力度,严格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关于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补贴标准,优化完善财税、金融、土地、价格、环保、产业等相关政策,提高政策综合效力和确保政策连贯统一,支持和促进规划目标任务的落实。目前,重庆市财政局已完成2023年度充换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政策的意见征求,待补贴政策印发执行,我委将开展相应的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充电桩运营商的建设积极性。二是有效整合全区的公交、出租场站以及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各类公共资源,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培育市场主体,引入社会资本建设运营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及智能服务平台。加快形成私人用户居住地与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市场机制。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
此复函已经李国财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经济和信息委员会
2022年6月1日
联 系 人:官永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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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402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