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8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3-07-12

永城管函〔2023477

重庆市永川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8号建议的复函

胡泽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燃油车长期占用新能源车充电车位的建议》(第58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公共区域临时停车位属于公用车位,不只给新能源车提供停车服务。目前我区除新能源车专用充电停车场外,未在公共区域临时停车位上设置电车专用停车位,城区所有公共区域临时占道停车位秉着先到先用原则,供市民使用。目前,永川城区电车专用停车场共计7个,分别是:小桔充电汽车充电站(茶山竹海游客换乘中心充电站),可享受前2个小时免费停车;星星充电汽车充电站(永川客运中心),充电免停1.5小时,超时按场地收费3/小时;恩壮超级充电站(建玛特),充电车辆可免费停车1.5小时;特来电充电站(重庆永川华茂国际站),免费停车;渝快充汽车充电站(渝快充永川凤凰大道大康医院前),免费停车;渝快充凤凰湖充电站(凤兴路1号),免费停车;国家电网充电站(凤凰湖),免费停车。

我区城区公共区域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是严格按照《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永川城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的通知》(永发改委〔201715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我局为城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执行单位,停车位收费标准的政策制定及定价需区发改委出台对应文件。

此复函已经杜金蓉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城市管理局                             

202366

联 系 人:邓淋钟

联系电话:85352929  

邮政编码:40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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