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82号建议的复函
李远丽代表:
感谢您对永川区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的建议》(第282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情况。截至2023年4月,全区共有村卫生室288所,在岗乡村医生379人,其中:60岁以下(含60岁)村医343人,占90%;中专以上学历344人,占90%;具有执业(助理)资格乡村医生有121人,占32%。
(二)村卫生室建设情况。区政府将村卫生室提档升级改造纳入重点民生实事,投入628.5万元对全区村卫生室进行重新改建装修,新建4个村卫生室,改建195个村卫生室。通过对村卫生室改建,使村卫生室面貌焕然一新,群众就医环境得到提升。到目前,有28个五星级村卫生室、100个四星级行政村卫生室、71个三星级行政村卫生室。
二、落实乡村医生服务保障机制
一是落实乡村医生五个渠道补助政策。即公卫补助、专项补助、基本药物补助、运行补助和一般诊疗费。镇街医疗机构以签订服务协议的方式向乡村医生购买基本公共卫生及基本医疗服务。购买经费具体为:基本医疗服务5200元/年·人,专项补助经费4800元/年·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按常住农村人口所筹的40%补助给乡村医生,经考核后发放。另乡村医生诊治病人收取的一般诊疗费等全部返回其本人。经统计,全区乡村医生年人均收入达5.7万元。
二是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制度。2011年3月起,率先在重庆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制度,对在村卫生室工作的乡村医生,以乡村医生本人身份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区财政按上年社平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给予补贴。
三是建立村医疗风险金制度。针对村卫生室医疗技术薄弱,容易发生医疗纠纷无力赔付情况,2012年出台了《永川区村卫生室医疗风险金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进行了修订。其核心是明确了村卫生室一旦发生医疗风险,由全区所有乡村医生共同承担,所属镇街卫生院同时也承担一定管理风险责任。全区医疗风险基金由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统一收取、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赔付。经第三方调解机构调解、人民法院判决、主管部门调解的医疗纠纷,达到一定金额并属于赔付范围的,即可用医疗风险基金及时赔付。由基金支付赔付金额的60%,所属镇街医疗机构负担5%,其余35%由发生医疗纠纷的村卫生室所有乡村医生共同赔付。
三、工作措施
基层医疗机构与乡村医生为购买服务协议关系,而不是劳动人事关系。目前,上级部门未有政策规定为乡村医生缴纳“五险一金”的政策。在今后工作中,我委将会同区医保、财政等部门,积极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反映,为乡村医生争取更多的福利待遇,充分调动发挥乡村医生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让他们更加安心基层工作。
借此机会,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函已经张明春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31日
联 系 人:王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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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402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