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74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3-06-29

龚放代表:

    感谢您对永川区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我区医患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复函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目前,我区共有医疗机构700余家(含公立医院、镇街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民营医院等),2022年发生医疗争议共计132件,区医调委调解83件,行政调解49件。

二、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一)按照《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相关文件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可以通过双方自愿协商、申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解决医疗纠纷。

(二)按照《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要求,落实医疗投诉管理工作主体责任。我委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能力、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对医务人员医患沟通技巧和法治意识进行培训,及时化解医患矛盾,长期未能化解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医疗纠纷,定期风险研判,落实专班职责,推进化解处置工作,从源头上减少医疗纠纷。

(三)我委行政调解处理医疗纠纷过程中,针对医患双方分歧较大的情况抽选相关医疗领域专家对该次医疗争议进行内部评估,明晰医疗责任,对行政调解工作提出专业性指导意见。继续推行公立医疗机构医责险工作,公立医疗机构参保率达100%,医责险在医疗纠纷化解、医疗风险管理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

按照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加强对医调委调解人员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调解队伍的专业性,促进医疗纠纷有效化解工作.

(二)坚持调解工作形成合力,通过先行调解等方式解决问题,将医患之间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借此机会,再次感谢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此复函已经张明春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单位,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531

人:方志明

联系电话:49866535

邮政编码:40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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