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3号建议的复函
永农委函〔2023〕96号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3号建议的
复 函
薛祖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家畜家禽圈养建议》(第173号)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家畜家禽养殖的关心。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22年4月14日,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制定了《重庆市永川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永农村人居组发〔2022〕4号文)。方案从“行动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四个方面就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了明确要求和规定,“主要内容”包括6款23项措施。其中第五款“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项行动”第一项“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大力实施“三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以实现农村全域“五净一亮”(道路净、家园净、田园净、水域净、林地净,观瞻敞亮)为目标,集中攻坚“清五堆”(垃圾堆、柴草堆、粪污堆、土石堆、杂物堆)、“治十乱”(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乱挂衣物、乱接线路、家禽乱跑、乱烧秸秆垃圾、乱堆柴草土石、乱放杂物、私搭乱建和“虚假违法”广告)。要求对家禽乱跑情况进行治理,对畜禽养殖粪污进行清理。
二、大力宣传人居环境整治。各镇街村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等媒介,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包括圈养家畜家禽、人畜分离等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开展公益性宣传及卫生知识、文明习惯普及。对正面典型在全区作深度报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督导通报。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不定期督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会同区级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第三方监测、绩效评价等工作,结果报告区委、区政府,通报镇街党委、政府。坚持“月调度、半年排位、年终考核”的工作机制,适时对工作突出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四、推进乡村治理“积分制”。印发《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化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的通知》《关于深化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的通知》,在全区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落实资金550万元。就乡风文明、村规民约、人居环境等3类10项指标对农户日常行为进行评价打分,并给予日常生活用品等物质奖励和评为“示范文明清洁户”等精神奖励,加快推动乡村善治,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乡村治理新格局,参与农户达到17.03万户,3.1万户农户被评“文明清洁户”,3.3万户农户获得物资奖励。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畜牧业发展的关心,下一步,我们将加强督促和指导,使我区的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
此复函已经赵亚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5月26日
联 系 人:王海洋
联系电话:023-49850166
邮政编码:402160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区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区政府督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