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64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3-06-16

靳静代表:

提出的《关于为幼儿园配备专职保健人员的建议》(第264号)收悉。经与区卫健委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对永川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目前全区共有托幼机构175所,有卫生保健人员280,每个托幼机构配备有专职或兼职卫生保健人员;在园儿童数超过150人的托幼机构115所,其中设置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托幼机构27所,卫生保健人员174人(其中:专职卫生保健人员37人,兼职卫生保健人员137人),在园儿童数低于150人的托幼机构60所,专职卫生保健人员8人,兼职卫生保健人员98人。今后区教委积极与区卫健委协作,并结合永川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托幼机构按照卫生部、教育部76号令《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规定,通过多种渠道,配足配齐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公办幼儿园区教委将积极与区编办、区人社局等部门沟通,增加幼儿园专项编制,招录专业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

二是2022年共培训卫生保健人员322培训内容涵盖托幼(托育)机构卫生保健规范解读托幼(托育)机构儿童伤害预防和急救、托幼(托育)机构特殊儿童管理及处理、学龄前儿童营养管理、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年报表解读、集体儿童常见传染病的预防管理等知识,培训考核合格者,颁发托幼卫生保健合格证2023年起按照《重庆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渝卫〔2012147号)、《重庆市妇幼幼保健院关于印发庆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业务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渝妇幼院群〔202210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培训及业务指导,重点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制定相关技术规范,每年组织区妇幼保健院加强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及培训同时要求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辖区托幼机构业务指导,共同做好儿童的健康管理工作。

此复函已经区教委主任中意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202362

人:蒋六成

联系电话:023-49898135

邮政编码:40216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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