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9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3-05-26

永农委函〔2023〕72号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9号建议的

复  函


李方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投入的建议》(第390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财政保障力度

制定完善《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施方案》(永川府办发〔2019〕137号),对各类功能互补、用途衔接的涉农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统筹城乡建设、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农业、林业、卫生健康等领域有关涉农资金,集中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振兴战略。2022年,区财政通过增加预算投入、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等方式,筹措财政资金0.98亿元,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行动,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实施农村改厕3188户,支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保障农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工作顺利开展。同时,统筹资金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采取“一事一议”等方式,引导群众参与,建成村社人行便道258公里,安装太阳能路等18105盏。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协同相关部门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向上积极争取各级资金,向下深化“一事一议”工作成效,探索“集体+企业”“政府主导+志愿服务”等方式,用政策“小资金”撬动社会“大资源”,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实现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设施建设和管理服务市场化、社会化。

二、多方协作强化宣传引领,形成“民事民管”“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农村群众卫生意识环保意识提升是一个长期过程,受多年来传统生产生活习惯影响,在生活垃圾处理、粪污利用、环境卫生清理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短板弱项。近年来,我委协同相关部门,在改善农户生活习惯,形成卫生理念上持续用力。2022年,指导各镇街开展清洁乡村主题活动56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7万余份,悬挂宣传标语3800余条,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宣传400余次。同时,指导各镇街自评农村“清洁示范户”2.6万户,占全区农村户籍数10%以上,评选出区级乡村“最美院落”10个。“洁净乡村共战疫情”“村村户户搞卫生干干净净迎新春”“垃圾分类•美家美妇”“扮靓乡村巾帼行动”等活动相继开展,区镇村各级党员干部群众累计11万人次参加活动,在上下一心的通力协作下,我区2022年成功创建市级美丽宜居乡村9个,绿色示范村3个,农村群众参与宜居宜业美丽乡村逐年提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以“村庄清洁行动”“五清理一活动”为牵引的群众性活动,引导农户广泛参与。

一是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要求写进村规民约,纳入“积分制”,评选“示范户”,张贴“红黑榜”,作为乡村治理的重要内容,配套专项工作经费,有序开展活动,引领农户形成维护农村人居环境的行动自觉。二是协同团区委、区妇联、区教委相关部门,动员“洁小青”“河小青”等青年志愿服务队伍,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小手牵大手”“清洁乡村我行动”等系列志愿活动,形成以“少”带“老”,全员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新格局。三是继续强化宣传引领,配合区文旅委等部门,通过“送文化下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新生活新理念,鼓励农村群众发挥主体作用。配合新闻媒体深度挖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典型案例,树典型做示范,营造环境提升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此复函已经区农业农村委赵亚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5月26日


联 系 人:王海洋

联系电话:023-49850166

邮政编码:402160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区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区政府督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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