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5号建议的

日期:2023-05-26

永农委函〔2023〕68号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5号建议的

复  函


赵后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解决农村建新房未拆旧房的建议》(第145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农村建房监督管理

我委持续细化监督管理措施,规范全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建房的审批管理,引导村民依法依规建房,预防和杜绝农村住宅违法违规建设。

(一)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守法意识。累计发放宅基地政策宣传单1.8万张,悬挂宣传标语300余条,利用宣传栏、展板、大喇叭、流动音响等传统媒介,扩展微信群、QQ群、LED电子显示屏等新媒体,在村组常态化开展土地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建筑质量安全等政策法规的宣传,不断增强干部群众遵守土地法律意识。借助村民小组会、院坝会等契机,积极宣传农村违法违规占地建房处置的典型案例,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浓厚不得违法违规建房的社会氛围和舆论导向。

(二)健全工作队伍,提高管理能力。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原则,落实行政区域内宅基地监管责任,固定宅基地审批牵头部门,稳定审批工作人员,保持宅基地监管力度。做好建房资格审查公示,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审批宅基地,确保“一户一宅”。坚决落实宅基地建房审批“四到场”制度,即申请选址到场、审批放线到场、起基砌墙到场、完工验收到场,杜绝宅基地违法违规建设。确保农户建新拆旧。农户申请建房时,须签订《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承诺新住房建设完成后,按照规定时间内拆除旧房,并承担未履行承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镇街在进行宅基地和房屋验收时,需要核实拆旧退还宅基地情况,对验收不合格的宅基地和房屋,除了不予办理不动产权证外,还不予开通水电气等生活设施。

(三)及时发现线索,查处违法行为。积极完善投诉举报、日常巡查机制,压实村组责任,发挥村级宅基地协管员作用,联合宅基地日常监管巡查与耕地保护“网格化”动态巡查工作,对未批先建、批甲建乙、批少建多等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同时,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推动和规范指导,定期开展政策业务培训,主动发现报告宅基地违建线索,下达宅改通知书14份,制止违法乱建行为14起。

(四)大力实施消危,化解历史存量。2022年5月,区农业农村委印发通知,要求各镇街分结构性安全和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两类,以年久失修、残损破旧、建新未拆旧等房屋为重点,消除农村住房安全隐患。目前,累计拆除1941宗20.5万平方米,维修改造329宗2.84万平方米,封存1388宗14.5万平方米,整治宗数占比达75.9%。根据各镇街拆除、封存数量,按拆除1500元/宗、封存400元/宗的标准,已补助镇街工作经费362万元。

二、推进宅基地数字化管理

全面部署“永川区农村宅基地信息管理系统”,汇集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等多部门共享资料信息,加载宅基地审批、使用权流转、资格权管理、基础数据管理等模块,加快数字赋能,实现“信息一张图、管理一条链、监测一张网”。通过系统,符合条件的农户可现场办理相关业务,做到审批实现“一网通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平台上线以来,办理农村宅基地审批业务1105宗。

三、探索宅基地镇街执法

在朱沱镇试点宅基地执法,指导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能力提升,2020年7月3日以来,共发现新增违法建房59起,其中成功制止40起、拆除19起。接下来,我委将通过相关程序,扩大镇街宅基地执法试点范围,逐步将宅基地执法权限下放镇街,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跟班见学等方式开展全员培训,加强宅基地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能力提升,及时查处宅基地违法行为。

此复函已经区农业农村委赵亚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5月26日

联 系 人:王海洋

联系电话:023-49850166

邮政编码:402160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区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区政府督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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