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9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3-06-07 来源:区水利局


B

永水利函〔202353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次会议第199号建议的复函


孔德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板桥河干滩闸门进行技改的建议》(第199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板桥河干滩闸门技改建议回复

板桥河属于小安溪一级支流,起于三教镇陡沟河村九龙坡,止于板桥镇龙门滩村双河口,全长32公里,流域面积147km2,比降2.55‰,多年平均流量为2.08m3/s,其中,干滩堰口以上长29km控制流域面积104km2

2009年以来,我局争取上级中小河流综合治理资金1330万元,治理板桥河5.02km,其中,板桥镇境内河段2.5km包括干滩堰自动翻板闸建设202212月,我局编制了《重庆市小安溪(永川段)治理方案》并报水利部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库备案,小安溪干流有防洪任务的河段共计2段,总长47.13km,其中:已整治10.14km,未整治36.99km,已治理但因防护对象变化需提标治理河段2段、长10.38km

孔德林代表,您建议内容与中小河流治理方向是相符的。重庆市中小河流治理聚焦沿河村庄人口较多、河道淤积堵塞严重、水生态环境等防洪保安突出问题,采取河道清障、清淤疏浚、改造堰口水坝、岸坡整治等治理手段,实现河流系统综合治理,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幸福河流和水美乡村。目前,我局正在积极争取上级中小河流治理资金,力争2025年前完成小安溪综合整治,届时也将参考您的建议,将板桥河干滩闸门进行全面技纳入小安溪流域综合治理解决运行使用和维护中存在的问题

二、关于关停或收购干滩水电站建议的回复

干滩水电站位于板桥镇柳溪村7组,属于小安溪一级的支流板桥河一座坝后式电站,所有制为民营。该电站始建于1973年,197312月投入运行,2011年增效节能改造,电站装机容量175kW1×135kW+1×40kW)。按照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回头看的通知》(渝水〔202212)要求,干滩水电站于2022年完成了整改,运营合法,不在必须退出条件内。

按照12文件规定,水电站可以自愿退出关停按资产重置成本法计算原则统一基准价法测算,因此,如该电站自愿退出补偿费用35万元以下。我局与该电站业主沟通协商,该电站业主不愿按自愿退出关停计算补偿费,而是要求按140万元转让。

目前,我区无水电站退出补偿、收购的政策及财政预算,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补助资金属于水利发展资金,不能用于水电站退出补偿、收购。因此,关停或收购干滩水电站待政策出台和资金落实才能实施。

此复函已经唐永红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2022518

人:张鸿

联系电话:023-49863319

邮政编码:40216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便民地图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主办: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07006009号-1 网站标识码:5001180002 渝公网安备50011802010123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