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9号建议的复函
B
永水利函〔2023〕53号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9号建议的复函
孔德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板桥河干滩闸门进行技改的建议》(第199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板桥河干滩闸门技改建议的回复
板桥河属于小安溪一级支流,起于三教镇陡沟河村九龙坡,止于板桥镇龙门滩村双河口,全长32公里,流域面积147km2,比降2.55‰,多年平均流量为2.08m3/s,其中,干滩堰口以上长29km,控制流域面积104km2。
2009年以来,我局争取上级中小河流综合治理资金1330多万元,治理板桥河5.02km,其中,板桥镇境内河段2.5km,包括干滩堰自动翻板闸建设。2022年12月,我局编制了《重庆市小安溪(永川段)治理方案》并报水利部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库备案,小安溪干流有防洪任务的河段共计2段,总长47.13km,其中:已整治10.14km,未整治36.99km,已治理但因防护对象变化需提标治理河段2段、长10.38km。
孔德林代表,您建议内容与中小河流治理方向是相符的。重庆市中小河流治理聚焦沿河村庄人口较多、河道淤积堵塞严重、水生态环境等防洪保安突出问题,采取河道清障、清淤疏浚、改造堰口水坝、岸坡整治等治理手段,实现河流系统综合治理,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幸福河流和水美乡村。目前,我局正在积极争取上级中小河流治理资金,力争2025年前完成小安溪综合整治,届时也将参考您的建议,将板桥河干滩闸门进行全面技纳入小安溪流域综合治理,解决运行使用和维护中存在的问题。
二、关于关停或收购干滩水电站建议的回复
干滩水电站位于板桥镇柳溪村7组,属于小安溪一级的支流板桥河一座坝后式电站,所有制为民营。该电站始建于1973年,1973年12月投入运行,2011年增效节能改造,电站装机容量175kW(1×135kW+1×40kW)。按照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回头看”的通知》(渝水〔2022〕12号)要求,干滩水电站于2022年完成了整改,运营合法,不在必须退出条件内。
按照12号文件规定,水电站可以自愿退出关停,按资产重置成本法计算原则统一基准价法测算,因此,如该电站自愿退出补偿费用在35万元以下。我局与该电站业主沟通协商,该电站业主不愿按自愿退出关停计算补偿费,而是要求按140万元转让。
目前,我区无水电站退出补偿、收购的政策及财政预算,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补助资金属于水利发展资金,不能用于水电站退出补偿、收购。因此,关停或收购干滩水电站需待政策出台和资金落实才能实施。
此复函已经唐永红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2022年5月18日
联 系 人:张鸿
联系电话:023-49863319
邮政编码:402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