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235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2-05-18

张焕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空置旧房拆除制度及拆旧建新审批程序的建议》(第235号)收悉。经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扎实开展闲置宅基地底数摸排

我委高度重视农村未居住房屋管理工作,印发《永川区农村危旧房拆除工作方案》,建立农村住房面貌整治改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扎实开展农村危旧房摸底排查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等部门各负其责,结合前期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工作,组织各镇街对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农村房屋进行全面摸底全区排查出建新未拆旧3510户、可保权拆除5467户、其他残垣断壁5211处,建立农村住房面貌整治改善台账,确定农村住房面貌整治改善、方式和数量,做到村有册、镇(街)有账、区有档

二、有序推进农村危旧房整治工作

区住建委函告我委,近年来,积极争取农村危旧房资金补助。2022年,继续对享受了财政支持的危改房拆旧给予户均3000元的拆旧补贴,此政策继2019年开始实施,已累计补贴5047户,1514.1万元,较好的解决了政策内危改房的拆旧情况。区规资局函告我委,根据《重庆市地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符合土地复垦政策的农村空置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镇街向我局申请农村建设用地复垦进行拆除,在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进行地票交易后,获得相应的复垦补助。目前,我委正有序推进农村危旧房整治工作。

一是历年来农户建新拆旧房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一户一宅之规定,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全面整治建新房后仍使用旧房居住、生产情况。针对建新未拆旧农户镇街以村为单位,全面动员村支两委干部、驻村(社)干部,依法限期拆除旧房,将旧宅基地交归村集体。针对个别共有房、串架房、连体房等特殊情况无法拆除旧房,做好定期进行巡查和安全警示标识,确保安全,对完全不具备拆除能力的农户,督促相关镇街统筹安排组织拆除,减少以封存代替拆除的数量。

二是农村长期无人居住危旧房在尊重农户意愿的前提下,针对农村长期无人居住的危旧房,采取“保权拆除”的方式,通过“个人申请、村组初核、镇街取证、限时拆除、保权管理”的工作路径,拆除农户地上危旧房,保留农户宅基地资格权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适时“激活”农户相关权利,允许农户申请宅基地修建农房,达到既消除无人居住废旧房屋,又保障农户利益的目的。

三是其他残垣断壁按照“宜拆则拆、宜改则改”原则,残垣断壁的清理工作与清洁院落打造、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旅游建设等有机结合,有序组织开展断壁残垣的归整工作。对有确定权益人的残垣断壁,鼓励和引导农户将其建设小菜园、小花园乡村微景观。对无法确定权益人的残垣断壁,在村组进行公示后,组织拆除并复垦。

2022年第一季度完成全区163215.9万平方米农村危旧房拆除工作,完成工作台账的19.4%。计划年底完成全区农村危旧房拆除工作。

关于拆旧建新

一是强化措施确保拆旧建新。为确保农户建新拆旧,我委和各镇街制定了相应措施。包括:要求农户申请建房时,签订《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承诺新住房建设完成后,按照规定时间内拆除旧房,并无偿退出原有宅基地,并承担未履行承诺经济和法律责任镇街在进行宅基地和房屋验收时,需要核实拆旧退还宅基地情况,对验收不合格的宅基地和房屋,除了不予办理不动产权证外,还不予开通水电气等生活设施。

二是建房保证金的收取。法无授权不可为。目前并无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明确区级部门或者镇(街)可在农户建房时收取保证金。

四、存在问题

在各镇街的大力推动和广大农户的支持下,农村危旧房整治工作成效较为显著,全区危旧房数量有很大下降。但仍有部分村民不理解不支持,原因主要有:部分农户等着宅基地复垦,便不支持拆除工作;部分农户担心旧房拆除后需要建新房时得不到审批;部分农户要留着做养殖圈舍,舍不得拆除等。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开展农村危旧房整治工作。按照《永川区农村危旧房拆除工作方案》要求,严格工作进度季度通报制度,用活绩效考核制度,持续推进全区危旧房拆除工作。对于复杂历史遗留问题,提请区领导召集联席会议研究解决。

(二)加大宣传争取群众支持利用网络、电视、广播、镇(村)政务公开栏QQ、微信群广泛宣传住房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接受群众现场咨询、电话咨询,解除群众对农村危旧房拆除的思想顾虑,争取群众大力支持,形成支持和拥护农村危旧房整治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农村建房过程监管。以危旧房拆除工作为契机,建立健全农村房屋长效管理机制,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政策,建新拆旧作为确权颁证前置条件持续发挥协管员作用,严格落实建房四到场,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建房问题,避免造成新的历史遗留问题。

(四)探索收取建房保证金的有效形式。结合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以朱沱镇为试点,完善村级宅基地管理章程,将收取建新拆旧保证金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写进村规民约,以村民自治形式解决建房保证金收取难题。

此复函已经赵亚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616

  人:刘宗建

联系电话:02349373089

邮政编码:40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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