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15号建议的复函
杜成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因地制宜分类分批开发农村闲置宅基地的建议》(第215号)收悉。经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0年,永川区被确立为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成立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划定大安街道全域、茶山竹海街道茶竹村、南大街街道八角寺村、胜利路街道杨广桥村、卫星湖街道南华村、何埂镇石笋山村、仙龙镇巨龙村、板桥镇凉风垭村、朱沱镇涨谷村、金龙镇洞子口村、永荣镇子庄村为“1+10”农村宅改试点单位,扎实、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
一、分步推进闲置宅基地底数摸排
公开招标第三方公司,对我区1个试点街道和其他镇街的10个试点村开展农村宅基地底数调查,切实摸清试点镇街闲置农房底数和群众意愿,完成“1+10”试点镇街共30391宗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任务,切实掌握闲置宅基地(农房)底数。结合区规资局农房普查、区住建委农村危房摸排成果,全面推进全区宅基地底数调查工作,预计10月前完成。
二、依法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订后,宅基地管理职能被依法赋予给农业农村部门。我委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并印发了《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予以了规范,并要求镇街新审批宅基地时严格落实一户一宅管理制度。我区在承担全国第二批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中,委托第三方技术公司开展宅基地基础信息摸底调查,开发了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信息系统。目前正在全区推广使用信息管理系统,结合基础信息调查摸底、房地一体调查等数据库,逐步形成农村宅基地信息“一张图”、“管理一条链”、“监测一张网”,实现农村宅基地数字化管理,从制度层面和操作上进一步规范了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验收登记程序,在确保农村村民住有所居的前提下,从源头堵住造成“一户多宅”的政策空子。
三、有序开展乡村规划编制
区规资局2019年以来,牵头编制完成了永川区村布局规划。
(一)完善村庄分类布局。按照区位条件、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历史人文“四本底”和生态保护、地质安全“两底线”对我区207个行政村进行分类:分为集聚提升类131个,城郊融合类47个,特色保护类3个,搬迁撤并类26个,分村施策、分类引导。在村规划成果中,划定了农业、生态、建设三大空间,整合农村闲置宅基地,结合村布局规划。对村的分类,按照宜农则农、宜旅则旅、宜厂则厂的原则,因地制宜规划了产业用地、混合用地,以及与之配套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文化、医疗等)和基础设施(给排水、燃气、交通等),补齐了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及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促进了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保护和传承乡村历史文化和建筑特色,引导乡村科学有序发展。
(二)保障乡村产业用地。在保障乡村振兴项目上,目前完成了大安街道官禄岩村、仙龙镇大石坝村、太平桥村、巨龙村、来苏镇观音井村、宝峰镇龙凤桥村、胜利路堂皇坝村等15个村规划调整及入库工作,有效保障了仙龙镇蚕桑产业园、中科农业科技大楼等30余个乡村振兴产业项目用地。在乡村民宿建设上。2019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民宿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充分发挥村规划的作用,鼓励利用合法合规的宅基地、村混合用地发展乡村民宿。对利用现有建筑经营乡村民宿的,无需办理规划用地审批手续;原址原规模改建、重建的,只需办理规划许可手续,无需办理用地审批手续;集中新建乡村民宿的,用地指标通过村域内平衡使用,在不占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按农村集中居民点办理规划用地审批手续。
(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按照市规资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委联合印发《关于印发<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施细则>的通知》(渝规资〔2022〕53号),为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审慎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四、积极推进闲置宅基地(农房)盘活利用
永川区承担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以来,积极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各项工作。通过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进一步厘清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之间关系,明确各自权能;探索完善宅基地分配、流转、抵押、退出、使用、收益、审批、监管等制度的方法路径;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盘活使用权。
重点从以下几方面探索改革:一是完善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机制。探索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的有效实现形式和行使方法路径,完善村集体依法行使宅基地规划、分配、调整等权利的具体制度。二是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探索建立宅基地(农房)使用权流转的多种形式和实现方式。已初步建起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交易平台,编制交易业务指南,规范交易要素,落实金融支持,在“1+10”个试点镇街开展使用权流转业务。三是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区分不同情形,妥善处理“一户多宅”问题,引导宅基地有偿退出,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的多种形式,不断盘活集体经济。
目前,“1+10”个试点镇街完成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管理章程的制定并把宅基地管理写进村规民约,将宅基地管理纳入村工作日常。我委联合区规资局印制“永川区农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使用权流转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行为“有证可依”,给各类市场主体和工商资本吃下“定心丸”,引导工商资本下乡,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目前,财政投入资金100万元,撬动社会资本投入250万元,以南大街八角寺村全程社会化服务中心为主,五间镇友圣村水稻公园综合体项目为辅,按照使用权流转程序,以租赁或入股的方式流转宅基地使用权,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点、餐饮民宿等乡村产业,多层次展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探索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发展乡村产业的路径。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结合永川实际,研究制定更加具体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在切实保护农村土地资源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分类、分批开发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为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土地保障。
此复函已经区农业农村委赵亚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5月18日
联 系 人:刘宗建
联系电话:02349373089
邮政编码:402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