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6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2-05-18

周本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流转土地矛盾纠纷调处力度的建议》(第206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农村土地流转基本情况及问题

(一)全区基本情况

截至20211231日,全区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累计流转土地53.17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51.2%50亩以上土地规模经营面积23.55万亩,规模经营集中度达到23.1%。参与流转的农户达到万12.17万户,占土地承包农户总数的52%。全区土地流转普遍呈现出进程加快、主体多元、形式多样和规范化、市场化、合理化等特点。流转土地主要用于发展粮油、蔬菜、茶叶、水果、水产等产业。从产业上看规模经营50亩以上的,粮油占31%,水果点17%,蔬菜占11%,茶叶占10%,水产养殖占10%,其他占21%。工商资本租赁农地109起,涉及11个镇街,流转面积2.71万亩,主要发展蔬菜、粮油、林果、花卉苗木等。流转土地的产业大户个数1268个,农业龙头企业102个,合作社898个,家庭农场1111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永川区土地流转发展势头较快,流转面积连年扩大,推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但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系列矛盾纠纷问题,其中较突出的是部分业主不能按期支付土地流转租金及拖欠农民务工工资问题。

2015年来,全区每年都开展了农村土地流转欠薪欠租专项整治工作,解决了部分问题,但目前全区总体上欠薪欠租还问题堪忧,存在极大不稳定因素。2021年,全区共清理出欠租问题62起,涉及14个镇(街)5055户,金额1003.5万元;欠薪问题15起,涉及9个镇(街)979人,金额162.37万元。截至20211227日,经法院判决解决9起问题,金额84.59万元;自行解除合同,收回土地2起,89.7万元。18起问题收回现金285.885,可消号29起,目前尚有欠租问题33起,金额543.325万元,化解率42%。欠薪问题已解决3起,金额14.6万元,尚有12起,147.77万元,化解率20%。 

二、分析我区欠租欠薪的原因

通过对全区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未按程序流转土地,合同不规范。虽然从2014年起我区先后出台了多个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及风险防范的文件。但是,仍然存在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合同条款简单,尤其是对土地流转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缺乏明确的规定,诱发了矛盾,引起了纠纷。

(二)流转土地面积过大,业主经营管理不善。部分流转土地业主盲目跟风,对市场走向及定位把握不准,缺乏对产业选择的思量和研判,认为经营规模越大越好,加之不善于经营管理,导致资金流转不畅甚至中断,无法支付土地租金及民工工资。

(三)基层监管不严,缺乏跟踪引导。基于促进农民增收及解决撂荒地等目的,部分基层对工商资本的注入缺乏严格管控和筛选,就业主在经营产业和模式的选择上引导不够,对于出现的苗头性问题,也尚未及时跟踪发现,未能及早协调解决。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规范管理。一是制定办法。2019年,印发了《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983号),明确了流转程序、流转规模管理、流转备案、流规租金及风险防范、相关责任等。二是严格审查。区级部门、镇街、村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做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指导、监督、协调工作。在流转程序上强化了资格审查,要求镇街出具资格审核意见后,流转规模在50亩(含)以下的,报区农业农村委备案;50200亩的报区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委的副区长同意。2002000亩的报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同意。在对项目建设内容、产业发展是否符合规划等内容审查通过后,方可流转。三是规范程序。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的协商洽谈、资格审查(村级初审、镇街评审、区级复核)、签订合同的流转程序开展工作,全区采用统一的流转合同模板,各镇街对新流转项目都作了认真审核。

(二)严格风险防范。实行预付土地流转租金制度。对土地经营权流转规模50亩以上的、流转规模不足50亩但改变土地现状的,收取一年的土地流转租金作为风险保障金。在实行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制度的基础上,试行农村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

(三)健全土地流转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健全村组协商、镇(街)调解、区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处体系。一是成立永川区农村土地承包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农村土地承包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起区、镇(街)、村三级调解体系,区级成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镇(街)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人民调解工作室,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合署挂牌办公,村(居)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人民调解小组,分区分片明确责任,实行村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负责制。形成覆盖全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调处体系。各镇街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基层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工作纳入基层党组织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法制建设的总体部署。二是2015年开始,每年配合全区“4+2” 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农村承包土地权属与流转纠纷进行专项治理,制定工作方案,搭建工作专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分别落实牵头区领导、牵头责任单位和协办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具体抓落实。镇(街道)一名主要领导为责任人。三是按程序化解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程序化解,首先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按照协商为先、调解为主、仲裁为辅的原则,积极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矛盾,其次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庭仲裁最后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四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于存在拖欠农民流转土地租金及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区农委将其纳入黑名单进行管理取消龙头企业资格或申报,不再给予农业项目支持。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农村承包土地权属与流转纠纷专项治理,切实加强源头防范意识。要将此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要结合实际将此项工作抓上手,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措施到位,人员到位,治理到位。对久催不能收回的欠租问题加快通过司法途径,尽快中止合同,减少损失。

(二)加强政策宣传,正确引导土地流转。继续加大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相关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让农民群众深入了解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相关政策,引导农户规范流转,消除农民的惧变心理,增强农民群众的风险意识、法律意识和参与意识,增强按照法律法规和履行合同的意识。

(三)加强督促指导。加强对各镇(街道)土地流转矛盾纠纷调解进行指导,对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欠租等问题,要按照属地管理,加大催收力度。对涉及农户广、金额大、催收困难的,各镇街要积极与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司法局、区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及镇街开展联合调研,进行专题研判,对不能通过调处解决的,移交司法程序解决。

此复函已经区农业农村委赵亚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518

  人:刘宗建

联系电话:02349373089

邮政编码:40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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