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61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2-08-12

永公函〔2022125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461号建议的复函

李远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杜绝卖淫嫖娼控制艾滋病在性交易中传播的建议》(第461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的建议非常好,是区公安局在卖淫嫖娼案件办理中经常遇到的一类情况。针对此类情况,区公安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委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落实。

 一、严打违法犯罪

 区公安局一直高度重视涉黄违法犯罪的打击整治工作,每年均组织开展了全区范围内的打击行动,并对涉黄问题易发、多发的区域,采取挂牌集中整治的方式,进行专项治理。2021年以来,区公安局先后侦办了多起组织、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端掉多个涉黄窝点,并通过加装治安类视频监控、组织警力日夜巡查等方式,对涉黄违法犯罪形成有力震慑。

 二、严格医学检测

 区公安局将涉黄问题打击整治和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对所有抓获卖淫嫖娼涉案嫌疑人同步落实三个一律措施,即:抓获人员一律进行艾滋病医学检测,发现患有艾滋病的一律到户籍所在地疾控部门调取相关档案信息,建议相关涉案人员一律第一时间到疾控部门进行阻断治疗,最大限度控制传染隐患。同时对故意传播性病罪的卖淫人员全部依法立案侦查,2021年以来共立案侦办故意传播性病刑事案件2起,依法打击犯罪嫌疑人2人。

 三、加强协调配合

 区卫生健康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防控,一是加强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制定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创新宣传方式,开展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艾滋病防治信息精准推送,强化大众媒体和公共场所宣传力度。开展以老年人群、务工人群及农村留守人群为重点的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二是创新干预策略。制定完善政策并推广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和重点人群安全套推广、暴露前后预防等防治措施。加强艾滋病防治与性病防治整合,完善艾滋病防治相关社会组织的支持政策和监督评价机制。探索建立由卫生、公安、工商和司法为主体的高危人群干预工作模式,全面推广100%使用安全套策略。三是加强预防艾滋病社会综合治理。在社区戒毒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开展吸毒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行为干预和艾滋病、丙肝、梅毒检测等综合防治措施。强化监管场所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和出所衔接。

 下一步工作中,区公安局将继续保持对涉黄违法犯罪打击整治的高压态势,并对明知自身有艾滋病等传染病,仍从事卖淫违法行为的,及时发现、从严打击,有效防止传播风险。

 此复函已经陈波副区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区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区政府督查办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希望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公安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

                                               2022413

  (联系人:段勇,联系电话:13500392086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办公室                20224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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