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8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2-05-09

文绍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物业纠纷调处力度的建议》(第128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开展的工作

物业小区是居民生活的基本单元,也是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物业管理纠纷呈上升趋势,不利于社会稳定与发展,正是基于物业管理活动中民事主体多、关系复杂、相应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等要素,物业纠纷调解工作面临着诸多客观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一是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纠纷问题;二是不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问题;三是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的物业企业履职不到位的问题。究其原因有以下4个方面:一是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不高;二是业主缴纳物管费的意识存在偏差;三是开发建设单位房屋质量遗留问题亟待解决;四是物业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细化。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人民调解法律法规的文件精神,结合永川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际,于2016年5月,成立了永川区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物调委),由区住建委(原国土房管局)牵头,会同区法院、区公安、区城管、区市管委、区生态环境局、各辖区街道办事处、物业协会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具体承办我区物业矛盾纠纷的调解处理工作。7年来,组织物业矛盾纠纷学习培训20余次,深入物业小区开展宣传咨询活动32次,张贴宣传标语、公示通知等230余次,业主申请调解480余件次,会同法院视频调解6500余次,处理纠纷排查1520余次,接受电话咨询物业管理事务650余次,效果较好。主要工作亮点:一是便民快捷。将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纳入永川区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统筹管理,集中办公,同步运作,方便了群众投诉,便捷了途径;二是部门联动。在联调中心,区法院、区民政局、区城管局、区街道办事处等有关工作人员积极参与物业纠纷调解工作,在为物业矛盾纠纷赋予法律依据的同时,提供了更多的法律手段和有效办法,扎实推进了物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进程;三是张贴公告。由区法院牵头,会同物调委深入物业小区张贴追缴物管费情况公告,督促部分业主自觉缴纳物管费,有效的起到了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四是司法跟进。在区联调中心,区法院还专门设置了凤凰湖园工业园区法庭,具体承担了全区物业矛盾纠纷(物管费)案件的受理、诉前调解以及司法裁定工作,简化了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得到了广大业主的高度赞扬。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大物业矛盾纠纷调解宣传的工作力度,提高物业调解的知晓率和覆盖率;二是深化部门联动工作,寻找物业调解的最佳途径,降低行政成本,取得实效;三是进一步深入小区、走进社区开展疑难物业纠纷摸排化解工作;四是秉承物业调解事务,健全物业调解资料搜集归档等工作,为后期此项工作的全面发展夯实基础。

此复函已经张静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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