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闭会期间第3号建议的复函
永人社函〔2022〕302号
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闭会期间
第3号建议的复函
蒋朝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降低民营企业社保缴费比例的建议》(闭第3号)已收悉,衷心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提出的继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减、缓缴费,继续执行困难企业缴费标准的建议,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我区社保降费政策执行情况
近年来,受新冠疫情影响,经济下行趋势明显,企业压力较大,为纾困解难,助力企业发展,国家和重庆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社保降费减负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一)帮扶中小微企业,缓解缴费困境。2015-2021年,重庆针对小微企业和困难行业企业,实行社保降费减负政策,主要包括小微企业降低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费率,困难行业企业单位缴费可按实际申报工资缴纳,个人缴费基数仍按重庆市上年度社平工资60%执行,保障职工社保权益。由于困难小微企业社保降费减负政策力度较大,涉及面广,我区所有参保企业均申报并纳入困难(行)企业行列,在2015年至2021年,全区6964户参保企业,共计减少社保费用支出达14亿元,有效缓解了各行业企业的社保缴费压力。
(二)减免社保费用,助力企业发展。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造成的冲击,2020年国家和重庆市均出台了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相关政策,对中、小、微型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征2020年2-12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对大型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减半征收2020年2-6月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纳部分。2020年,我区为符合社保阶段性减免政策的5049户企业,共计减免社保费4.57亿元。
(三)调整缴费费率,减轻企业压力。2019年5月,国家出台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主要包括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0%降低至16%。同时,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以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的依据。2019年5月至2021年12月,因社保缴费费率下调,我区为企业减少养老保险费用达5.88亿元。
二、国家及重庆市对社保缴费政策的重大调整
(一)推进全国统筹规范社保缴费。2022年1月起,全国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主要就是统一养老保险政策,统一经办服务水平,统一信息系统建设。重庆市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要求,只能执行国家统一政策。我市社会保险实行的是市级统筹,区级相关部门只能宣传、解释、执行国家和市级的政策,我区的参保企业需要按照《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为职工参保并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二)减免政策到期延续低费率缴费。2020年的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是国家为应对突发的新冠疫情出台的一项临时性支持政策,随着全国各地疫情得到有效缓解,企业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减免社保费政策执行期限至2020年12月已到期,从2021年1月1日起恢复正常征收。同时,我区继续实施养老保险单位缴费16%的费率,失业保险总费率继续按1%执行。2022年1-4月,因费率下调,我区共计降低企业缴费11046.84万元。
(三)调整小微困企社保缴费政策。重庆市遵照国家降低社会保险费综合方案,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政策。从2022 年 1 月 1 日起,我市小微企业仍按 16%确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但是困难行业企业单位缴费基数由原重庆指定缴费基数2800元/月恢复为重庆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 60%,即3699元/月。从目前政策执行的情况看,部分企业反映此次政策调整加重了社保缴费负担,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了较大影响,尤其在规模以上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尤为突出。但在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大环境下,我市困难(行)企业社保降费地方政策已不符合国家规定,因此不能再继续实施。
(四)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国家和重庆市近期出台了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等文件,根据文件要求,我区已开始执行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五大特困行业的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保费的阶段性缓缴政策。通过走进民营经济中心大讲堂、点对点发送信息、永川茶竹网及永川企业参保QQ群等方式进行缓缴政策广泛宣传,及时落实缓缴政策。6月10日,重庆市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已下发,在原来针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 5 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基础上,扩大至农副食品加工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文化艺术、娱乐业等22个困难行业,同时将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也纳入缓缴范围,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由原来的3个月延长到 2022年12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宣传解释,确保政策平稳过度。重庆市困难小微企业社保缴费政策的调整,是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重要环节,是重庆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在严格执行政策的同时,要结合我区实际情况,针对企业的诉求和反映的问题,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政策疏导解释,引导全区参保企业正确认识政策调整,确保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工作有序落实。
(二)及时落实扩大缓缴社保费政策。我局已通过当地公共媒体、新媒体平台、短信告知、电话告知、发放《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告知书》、深入工业园区、全区企业展政策宣传、上门服务、现场办公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大宣传解读力度,将政策精准告知所有适用的参保单位,并做好工作记录和存档,确保符合缓缴条件的参保单位都了解政策,愿意缓缴的参保单位充分享受政策。为更好服务企业,社保缓缴办理推出线上办理,业务经办人员将一对一提供线上电子档审核服务,指导企业“零跑路”完成缓缴申请,以最快速度给予企业实惠和便捷,及时缓解疫情影响下企业在资金方面的压力,助力企业减负纾困“轻装前行”。
(三)就业补贴等配套政策支持企业发展。为纾解企业难题,稳定就业岗位,今年以来,我局聚焦援企稳岗纾困重点工作,帮助企业解压,增强企业发展信心。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实施失业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至1%政策,全面实施普惠制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持续落实单位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企业吸纳重点群体的补贴措施,充分发挥补贴政策效应,助力企业援企稳岗。通过创新采取“免申即享”模式,做到由“企业找政策”到“政策找企业”的转变,让全区参保单位应享尽享,切实减轻企业经营成本,推动政策早发力,效果早显现,有力帮扶企业渡过疫情难关。
(四)加强部门沟通协作,纾困解难助力发展。一是加强区级财政、税务、经信委、金融办、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配合,积极为企业争取和落实专项补贴资金支持,协同帮助企业可持续发展。二是因疫情反复,造成企业经营困难,部分企业提出了缓缴社会保险费的申请,经我局与区税务局积极沟通协调,为减轻企业负担,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因经营困难,延迟缴纳社会保险费而产生滞纳金的企业,可申请减免,待经营状况好转后,积极完清欠费的,可按相关规定减免滞纳金。
因此,由于养老保险已实行全国统筹,对于您提出的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的建议,只能由国家层面出台相关政策,区人力社保局必须严格按照政策执行,履行好参保登记的职能职责。近期我区正在开展“稳经济大盘,优营商环境”送政策、送资金、送服务活动,您单位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申请人社部门的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社保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政策,欢迎您单位积极申报并及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同时希望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人力社保事业。
此复函已经苟晓梅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1日
联 系 人:陈明宪
联系电话:023-49876320
邮政编码:40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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