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1号建议的复函
永城管函〔2022〕543号
重庆市永川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1号建议的复函
何朝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区树、区花种植覆盖度的建议》(第91号)收悉,经与区林业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楠木栽植情况
2015年11月,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林业楠木行动方案》(永川府办发〔2015〕116号)。2016年起,我区正式在全区推广楠木种植,并对国有林区内低效林和松才线虫松木进行采伐改造,改种主要以楠木为主。同时,各镇街积极打造楠木示范基地,现每个镇街发展平均了1-2个楠木基地,三教镇作为楠木之乡,还重点打造了楠木场镇。为提升楠木推广效率,区林业局每年免费发放2-3年生楠木苗50余万株。截至目前,已累计在全区发放330余万株,栽植面积1万余亩,我区楠木培育栽植现已形成一定规模。但由于楠木初期生长极为缓慢,树木个体平均需要50-60年才能进入生长旺盛期,短期内仍无法实现行道树遮荫功能。目前,我区楠木的主要推广应用主要集中在玉屏北路、化工路、人民广场、红旗河等道路区域。
(二)海棠栽植情况
目前,我区在城区主要道路、公园及广场栽植有垂丝海棠、贴梗海棠、西府海棠、木瓜海棠、北美海棠、中华秋海棠、四季秋海棠等多种海棠3000余株;在127路口、大南门交通岛、萱花路等在建改造项目累计栽植海棠170余株;在新建石梁河公园栽植垂丝海棠200余株、桢楠40余株。
(三)应用规划编制情况
为加强区树区花推广应用,我局会同区林业局编制了《区树区花应用绿化技术导则》。该导则明确了区树区花在不同环境中的种植应用形式以及施工养护技术要点。同时,结合我区实际,拟将区树区花应用落实到建设项目附属绿化方案审查中。按照新建项目绿地类别明确配建完成相应栽植比例,确保区树区花种植规模逐年扩大。目前,该技术导则已在专家评审阶段,待评审通过区政府签发即可实施。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大区树区花栽植应用
我局将在新改建城市公园、绿化景观项目、重要道路节点中加大区树区花栽植应用力度,提高区树区花使用率。一是在今年实施的“三小”(小游园、小公园、小憩园)、街头绿地更新提质、坡坎崖整治、桃花山公园等项目中广泛运用海棠、楠木,提高区树区花栽植率;二是协调区新城建管委、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等职能部门在新改建道路中筛选宽度大于6米、符合多行乔木栽植条件的道路进行楠木、海棠栽植。
(二)进一步加大区树区花推广宣传
为增进市民对区树区花的了解,我局将逐步在城区已栽植区树区花的公园及广场设立科普铭牌。同时,结合植树节、城市管理活动日、最美小区、最美校园、最美庭院等活动,会同永川电视台等官方媒体开展系列宣传报道,引导社会单位与广大市民参与进区树区花推广应用中。
此复函已经杜金蓉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6月1日
联系人:谢祥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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