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能源局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 复函

日期:2021-05-18









重庆市永川区能源局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


昌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议》(第29号)收悉。您的建议很好,我局非常重视,结合我区充电基础设施现状相关政策,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已建、专用充电桩情况

截至20213月底我区已建公用、专用充电桩419个,其中交流桩213个,直流桩206个;按专用场景分类,场站枢纽106个,企事业单位12个,旅游景区56个,邮政等物流专用2个,其它公共停车场243建设单位主要为重庆易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国网永川供电公司、重庆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环球车享(重庆)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均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进行日常运营管理。

二、相关建议落实情况

(一)关于制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规划

按照重庆市统一部署,2016年我区启动了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工作。20172月区政府正式批复了原区规划局组织编制的《永川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2017-2025)》(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结合公共停车场和加油加气站进行配建分散式公共充电桩,建设数量为每个停车场的10%,预计至2025年,永川中心城区分散式公共充电桩建设不少于1292个,充电站5个。

(二)关于出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政策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2018—2022)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84号)、《关于印发重庆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激励措施(2020年度)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06号)要求以及市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关于印发<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发改工业〔20201091号),全市范围内满足单站装机功率和桩数有关条件的公用和专用直流充电设施给予400/千瓦的建设补贴;对满足单站装机功率和桩数有关条件的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公共机构内部停车场非经营性专用交流充电设施给予100/千瓦的建设补贴。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费执行政府指导价,上限为0.4/千瓦时;居民住宅小区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相关政策在我区已落地实施,我区相关部门也一直在积极对接。全区充电桩建设、运营企业都已通过市能源局申报,经财政部门获得了相关优惠补贴资金。

1、完善充电基础配套,扩大充电基础建设载体。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2018-2022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84号)要求,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车库必须100%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包括预埋电力管线和预留电力容量);新建的交通枢纽、超市卖场、商务楼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馆以及独立用地的公共停车场、停车换乘(P+R)停车场等,在中心城区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数量10%的比例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积极推动已建成的住宅小区、交通枢纽、超市卖场、商务楼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馆以及独立用地的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位等,通过改造、加装等方式提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2、优化用户端使用环境,推动充电设施覆盖。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激励措施(2020年度)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06号),新能源汽车在机场、火车站、公交及公路客运站场、驻车换乘(P+R)、公园、文体场馆等配建的收费停车场()和特级公共停车场停放免收停车费;新能源汽车在市政道路的路内停车位停放免收停车费。

(三)关于出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在《重庆市能源局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自用充电桩建设使用政策问答的通知》(渝能源电〔201932号)中,对自用充电桩建设流程、建设形式、施工、权责、电价等进行了明确。自用充电桩的建设流程包括:资料准备、用电申请、方案答复、建设施工和接电确认等五个环节。在准备好相关资料后,由个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以当事人名义向所在区域供电营业厅提出用电报装申请;在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供电区域内的,还可通过服务热线95598、网站95598、手机APP(掌上电力)及微信公众号(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方式提出用电报装申请。供电企业在受理用电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安排工作人员会同申请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物业到现场进行用电和施工可行性勘察。对于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申请,供电企业应在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答复供电方案。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政策宣传引导。我将一如既往地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宣传力度,不断调动社会参与积极性,引导市场合理有效地参与充电网络体系建设,着力实现市场效益和公共效益双赢

(二)推进规划优化修编鉴于前国家支持电动车产业发展新政策和产业新动向,为更好的适应发展趋势,抢抓新基建发展机遇,我局在2020年底已委托了专业中介机构对我区《规划》进行论证、修编,推动十四五期间充电基础设施科学规划、有序建设,着力满足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需求,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预计年底前完成全部修编工作。

此复函已经陈永庆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能源局

202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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