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4号建议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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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公函〔2021〕159号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34号建议的复函
苟祥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老年人欺骗欺诈团伙的打击力度的建议》(第34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问题很有针对性,近年来,随着物质文化生活日益丰富,老年人更看重自身健康和身体保养,同时也由于老年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诈骗手法等缺乏足够的了解和鉴别能力,让犯罪分子能够针对老年人群体特征和弱点开展违法犯罪活动。
为了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民的正当利益,国家层面已经出台了完备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专门明确了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公安机关主要履行两大职责:一是依法查处并严厉打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二是做好防范此类诈骗的宣传和预防。根据您的建议,公安机关主要采取了下列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公安机关结合“全民反诈专项行动”,印制反诈横幅、手册、宣传海报,向全区各大商圈、电梯、电影院等公共场所投放公益广告,通过社区民警进社区、校园民警进校园等多种形式,向全区人民深入的、有针对性的开展反诈宣传活动。二是加大普法力度。社区民警和刑侦专业民警利用普法日和日常巡逻,在人民广场、华创步行街、中央大街等人员密集地针对卖理疗床、饮水机、过滤器、保健品等商业广告定点推广行为人和经销商进行法律预警,对参与其中的群众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和劝阻。三是加大打击力度。针对此类警情,发生一起,研判一起,深挖作案人员背后的犯罪团伙,最大限度的铲除犯罪土壤,挤压犯罪空间。
针对老年人的诈骗涉及市场监管、社区防范等多方面工作,需要持续加强和规范,打击只能治本,要达到标本兼治,还需要提高老年人自身防范意识。下一步,公安机关将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保障公民财产安全。
此复函已经刘建中副区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
2021年5月20日
(联系人:贺娇,联系电话:49306307)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