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89号建议的复函
廖永芳代表: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在居民小区设置厨余垃圾分类桶的建议》(第89号)收悉,现复函如下:
一、关于在居民小区按楼栋配备厨余垃圾桶的建议
根据《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设置指南》规定,当前住宅小区楼栋收集点配置标准为配置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设施,根据垃圾产生量,宜200户配置一组两分类垃圾收集设施。目前,我区城区7个街道1083个小区、全区207个行政村、城市道路及高速路口设置四分类垃圾桶2万余个,两分类桶若干,逐步完善了四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和规范分类标志标识。下一步,我局将组织第三方机构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重庆市永川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生活垃圾四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及分类标志标识的通知》(永分类办〔2020〕13号)要求,不定期随机抽查各居民小区的垃圾分类设施设置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并对未及时整改的单位予以通报。
二、关于加强宣传、鼓励居民进行分类倾倒垃圾的建议
根据《重庆市推进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按照住宅小区要有明确责任人,有宣传氛围、有分类设施、有长效机制、有分类实效的标准,我局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一是积极宣传发动各住宅小区设置垃圾分类宣传专栏,在小区出入口,公示栏及楼栋(单元楼)出入口张贴垃圾分类海报;二是加大公益宣传策划投入,通过电梯广告、户外LED显示屏、立体字、立面图案、业主微信群等载体开展公益宣传;三是加强舆论引导,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在公共绿化、走廊通道设置宣传标语和海报,并通过“积极开展入户宣传、发放分类宣传手册和指南、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等形式,营造宣传氛围,确保居民人人知晓垃圾分类,人人参与垃圾分类,提升居民垃圾分类意识。
三、关于探索奖励制度的建议
2019年,我区启动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项目,分别在金科中央公园城、陈食街道禹王路、永川区人民医院、汇龙小学、南大街街道黄瓜山村和代家店村开展垃圾分类试点,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先行,逐步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该试点项目通过分类收集系统与可回收物资源再生体系“两网融合”模式开展,居民可以分类投放垃圾积攒积分,针对家庭厨余垃圾,设立定时定点的厨余垃圾双倍积分投递点,双倍积分规则既方便指导员现场指导居民正确分辨厨余垃圾,也提高了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并利用积分兑换相应的生活用品或现金。下一步将研究更新兑换模式,进一步调动居民参与度。
四、关于分车清运、将厨余垃圾进行专业化处理的建议
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厨余垃圾分为家庭厨余垃圾和餐厨垃圾。关于餐厨垃圾,目前永川城市建成区和各镇街场镇单位食堂、餐饮店、宾馆每天产生的餐厨垃圾由我局委托重庆市环卫集团进行定时定点收运,再运往位于陈食街道的永川餐厨垃圾处理中心资源化无害处理(该中心于2019年12月下旬投用,设计餐厨垃圾处理能力150吨/天,拥有餐厨垃圾运输车12辆)。关于家庭厨余垃圾,目前我区分类试点的家庭厨余垃圾交由市环卫集团进行统一收运;同时,家庭厨余处理厂前期工作也正在准备中,待建成投入使用后,届时城区居民家庭厨余垃圾也将开展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和处理工作。
此复函已经行政负责人杜金蓉同志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冯泽平
联系电话:85358202
重庆市永川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