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03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1-05-23

魏玲代表:

感谢您对村医队伍建设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充实基层村医人才建设的建议》(第303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村医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2020年,按照市卫生健康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区对村卫生室进行了规划调整,全区共有村卫生室288个(其中:行政村卫生室199个,行政村卫生室分室89个),乡村医生445名,已达到一室一合格村医的配备要求。在全区乡村医生中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全科)助理医师资格的有140人,占31.5%,具有乡村医生资格证的有299人,占67.19%;具有注册护士资格的6人,占1.35%,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在整个乡村医生中的占比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一)建立乡村医生准入制。一是具备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可直接进入村卫生室工作,由镇(街道)卫生院上报区卫生健康委备案;二是通过考试选拔具有中等医学专业以上学历人员进入村卫生室执业;三是返聘60周岁以上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或业绩突出注册乡村医生继续执业。四是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含中西医结合类,指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中医类别报名条件的专业)等相关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二)加强乡村医生培训。一是区卫生健康委组建医疗卫生专家师资队伍统筹开展乡村医生培训,逐步规范乡村医生的执业行为。二是落实公共卫生专项培训制度。公共卫生专业机构每年举办专题培训班,提高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三是建立以镇(街道)带村业务拓展机制。严格落实乡村医生每年到镇街卫生院工作学习不少于2周的制度,每月召开1次乡村医生例会,建立镇街医疗机构培训指导村卫生室制度。四是积极推荐乡村医生参加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的各种培训项目,开展乡村医生全员培训。

(三)健全乡村医生保障机制。一是建立村医补助制度。每年基本医疗补助和乡村医生专项补助10000/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按常住农村人口所筹的40%补助给乡村医生,经考核后发放。村医诊治病人收取的一般诊疗费等全部返回其本人。二是率先在全市建立村医养老保险制度,解决乡村医生后顾之忧。三是建立工作运行经费保障制度。每名乡村医生1200/年工作运转经费补助。四是建立村医医疗风险金制度。明确了村卫生室一旦发生医疗风险,经第三方(主管部门)调解或法院判决,由医疗风险基金支付赔付金额的60%,所属镇街卫生院负担5%,其余35%由发生医疗纠纷的村卫生室所有乡村医生共同赔付,大大提升村卫生室抗风险能力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四)加强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2011年为村卫生室免费配置电脑、打印机、读卡器、摄像头等设备,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信息系统,区、镇、村医疗机构卫生信息互联互通,村卫生室信息系统同时与医保数据连接,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二、下一步工作

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对村卫生室提档升级改造。2021年区政府把村卫生室提档升级改造纳入民生实事建设,投资近700万元新建4个、改造升级195个村卫生室,将进一步改善村医工作环境,为群众提供更优的就医环境。二是加强培训。区卫生健康委将采取多种途径对村医进行业务培训。基层医疗机构将加强乡村医生日常执业活动管理,加强对乡村医生业务指导和培训,规范诊疗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村医业务水平,保障村卫生室医疗安全。三落实村卫生室人才招聘。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和市编办等相关部门已专题讨论了县聘乡用、乡聘村用工作,相关文件正在征求各区县意见建议,待正式文件下发后,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按上级文件精神贯彻执行。

此复函已经邹光明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521

人:王兵

联系电话:49822996 

邮政编码:40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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