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66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1-05-13

李建曲代表:

感谢您对永川区卫生健康委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肠道门诊(诊室)建设投入的建议》(第166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医疗救治关于加快全市感染性疾病救治能力建设的通知》和《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秋冬季发热门诊(诊室、筛查点)设置和医疗服务监测的通知》文件要求,二级医疗机构和部分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规范设置发热门诊。现我区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均已设置发热门诊,各镇街医疗机构正按相关要求设置发热门诊(诊室)。重医附属永川医院、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儿童医院已设置规范化肠道门诊,其余医疗机构设有肠道门诊,配备相关设施设备。

     二、主要做法

     (一)精心组织建设。区卫生健康委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关于朱沱镇卫生院等2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设置发热门诊(诊室)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卫健〔202165号),组建基层医疗机构规范设置发热门诊(诊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表,有序推进工作进度。

    (二)落实经费保障。区财政按照新建发热门诊建设经费30万元/家、改扩建发热门诊建设经费18万元/家、改造发热诊室建设经费3万元/家的标准,共拨189万元建设经费至22家基层医疗机构账户。

(三)强化督促指导。医共体牵头单位发挥技术优势,为22家基层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肠道门诊(诊室)进行规划设置,指导设备设施配置等,力争尽快通过改造升级,早日达到服务要求。同时,区卫生健康委加强对项目建设督促检查,每月收集工作进度,对进度迟缓、未能实现目标要求的单位,按规定问责。区疾控中心每年5-10月对各单位的肠道门诊诊疗情况进行督导。

    三、下一步打算

    区卫生健康委将继续加强对发热门诊(诊室)、肠道门诊建设工作督促指导,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确保按时按标准完成建设。

此复函已经邹光明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510

人:施延会

联系电话:49822995

邮政编码:40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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