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交通局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45号建议的复函
重庆市永川区交通局关于
区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45号建议的复函
永交通函〔2021〕221号
朱沱代表团:
你团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区城乡公交一体化可持续发展的建议》(第245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永川区自2017年成功申报了交通运输第一批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区建设以来。区交通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先后前往万盛经开区、綦江区实地学习,并借鉴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城乡公交一体化经验,结合永川区城乡客运市场实际情况,提出“线路合营,公交运行,统一管理,先试行后完善,成熟一条推进一条”的工作思路,逐步推行永川区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改造。
一、率先推进两个副中心公交化改造,逐步实现城乡公交对镇(街)的全覆盖
目前区交通局已对永川至朱沱、三教、松溉、陈食、来苏、宝峰等乡镇9条农村客运线路,共计107辆客运车辆进行了公交化改造。下一步,将积极推进金龙、永荣、板桥客运线路转型升级和公交化改造实现城乡公交对镇(街)的全覆盖。为老百姓提供方便、安全、快捷的出行体验。
二、争取政策扶持,解决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改造工作保障问题
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20年第17号部令)第七条“农村道路客运具有公益属性。国家推进城乡道路客运服务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确了农村道路客运(含城乡公交)属于公益性质。目前,市级相关部门正在出台具体文件措施,待文件出台后,区交通局将积极推进工作的开展。
下一步,将以公交化改造的9条线路共107辆城乡公交车为试点,会同区财政、区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综合分析各项数据,客观反映农村公交在经营成本、安全、效益等方面的问题,积极向区政府争取农村公交补助政策,保障我区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工作持续稳步推进。
三、调整票价,下大力让老百姓享受交通一体化改造的政策红利和获得感
关于执行五类人员刷卡免票政策的问题,根据《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明确:六十五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轻轨、地铁、过江索道等城市公共交通工具。该条例中未将农村道路客运(含城乡公交)纳入其中,在农村道路客运(含城乡公交)实行刷卡免票还暂不能实行。
但按我区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实施方案,公交化改造的农村客运车辆实行的客运阶梯票价。城乡公交车票价在原班线客车票价基础上,根据各线路实际经营情况下调15-30%执行,现朱沱、松溉、陈食等线路已经实施,通过执行票价下调,切实让老百姓享受到了交通出行的获得感。
四、落实补贴政策,进一步完善城乡公交一体化补贴资金保障机制
区财政局和区交通局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兑现了农村客运和城市公交的补助政策,如:为农村客运车辆购买保险、给予营运补助及燃油补助、新能源车辆补助、优惠运送特殊人群给予补助等。2020年财政安排该类补贴费用共计3184万元。下一步,区交通局将积极学习璧山、铜梁等周边区县在道路旅客运输行业的扶持政策,积极争取将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管理,形成稳定的资金保障机制。
此复函已经曾宪勇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团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交通局
2021年4月26日
联 系 人:徐鹏程
联系电话:49827968
邮政编码:402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