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92号建议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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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公函〔2020〕103号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392号建议的复函
杨代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智慧交通建设力度的建议》(第392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区于2016年完成智能交通第一阶段建设以来,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在功能应用上已跟不上现阶段交通管理以及服务群众的需求。为早日实现“智能交通”管理的信息化、现代化、产业化建设,区委、区政府于2018年决定开展智能交通二期建设。该项目由区大数据局牵头,已完成包括大数据收集、分析和研判;交通事件分析;流量检测分析;电子车牌识别等功能的“智能交通”二期总体设计工作,待通过专家评审、区政府审核后予以实施。按照“管理与服务”并重的原则,在智能交通二期工程将加强服务群众方面的建设内容,其中公共信息平台的公众参与系统涉及交通数据发布管理问题,汇总了公交、交通、停车等信息,涉及交委、城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待智能交通二期工程完工后,将实现科技助畅目标。
针对您所提出“充分发挥智能监控设备抓拍处罚作用”的建议,自智能交通一期建成运行后,区公安局充分发挥电子警察作用,加强对机动车闯红绿灯、乱停乱放、随意变道、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不避让行人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仅2019年度,通过电子警察共查处违反禁止标线9156起,违反交通信号22236起,乱停乱放15624起,不礼让行人2616起,货车闯禁660起,机动车超速19860起。下一步,区公安局将继续加大科技管理力度,依靠科技手段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效能,进一步实现交通管理从“人管”到“智管”的转变。
此复函已经刘建中副区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希望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公安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
2020年5月29日
(联系人:曾德波;联系电话:49577060)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办公室 2020年5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