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75号建议的复函
曾海波代表:
非常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永川教育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中小学“四点半”放学现象的建议》(第275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四部门于2019年10月25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渝教发〔2019〕20号),区教委结合我区实际,牵头拟定了《永川区中小学课后服务办法》,现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报送区政府审定后予以实施。现将我们初步的工作思路通报与您,最终实施办法以区人民政府审定意见为准。
一、尽快建立课后服务制度
全区中小学实施校内课后服务,遵循学生及家长“自愿参加、自主确定时间、自主选择课后服务内容”的原则,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要求学生参加课后服务。校内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普惠性原则,经费运行采取政府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的做法,不以营利为目的。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主动向家长公开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费用标准等事项,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参与服务人员坚持因校制宜,以学校教职工为主体、以社会志愿者为辅,鼓励条件成熟的学校试点先行,积极探索,全力为学生提供服务。
二、丰富课后服务活动内容
(一)合理安排时间。校内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为中小学正常上课日的中午课后至下午上课期间、下午课后(原则上至18:00以前,冬季可适当提前至17:3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学校征求家长意见后确定。
(二)适应学生需求。校内课后服务对象是本校自愿接受课后服务的在校学生。优先满足双职工家庭子女、残疾儿童、留守儿童、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需要。
(三)创新内容方式。午间托管服务。有条件的学校可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课后作业辅导、自主阅读、午休等午间托管服务。下午托管服务。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禁止由社会机构进校举办“特色班”“兴趣班”等。
三、健全课后服务保障机制
(一)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区教委会同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共同做好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的管理工作。各单位加强对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为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创设良好环境。各相关部门对校内课后服务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并将其纳入教育综合督导评价指标,确保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扎实推进。各学校主动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成立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家校课后服务安全联系责任制,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安全有序。规范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对借机进行集体教学、补课或乱收费的,区教委将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以校为主,多方参与。各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坚持以学校为主体,发挥学校管理、场地、设备设施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切实开展好课后服务。学校结合实际引进志愿者和专业人员为学生提供科技、文化、艺术等特色服务项目。学校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审核、统筹实施的课后服务工作机制。
(三)家长自愿,共担成本。家长与学校共同担负校内课后服务时段学生的监护责任。按市教委关于“探索建立课后服务经费合理分担机制,可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等多种方式筹措经费”的精神,学校提供的校内课后服务项目实行财政、学校和家庭合理分担服务成本的机制,自愿选择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应缴纳相关费用,履行成本共担责任。具体收费标准研究确定后公布。所有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对家庭贫困学生实行免费。
(四)奖补融合,激发动力。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在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前提下,积极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并取得相应的劳务报酬。学校收取的服务性经费按照财务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主要用于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水费、电费支出,消耗品购置,场地使用,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和志愿者的劳务报酬。中小学教师参与课后服务补贴标准经研究后确定。
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根据市教委疫情防控工作部署,2020年春期中小学延迟开学,从3月2日起启动了国家课程线上教学。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各中小学校学生到校复学后,为缩短学生在校聚集时间,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需要推迟或暂缓实施,届时按要求确定。
此复函已经区教委主任赵德君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2020年4月13日
联 系 人:唐显华
联系电话:49876293
邮政编码:402160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