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永川区税务局关于重庆市永川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23号建议的复函
尊敬的任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永川区环境保护税的征管建议》收悉,经我局与协办单位区生态环境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2018年1月1日环保税正式开征以来,永川区税务局坚决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的生态环保理念,紧跟市税务局工作安排,明确目标任务,加强工作联动,在区委、区府的正确领导及区环保局大力支持和配合下,2018年全年组织全区427户环保税纳税人入库税款1590.3万元,实现了环境保护费改税的平稳过渡。永川区税务局通过一系列征管手段,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在实际征收管理中仍存在不少堵点和难点。
一、环保税作为一个新税种,具有与其他税种不同的技术规范和征管特点,传统税收管理模式和手段在环保税征管过程中难以发挥效能。在实际征管过程中,环保税纳税人的识别、污染物排放种类的确认等更多的需要依靠第三方数据支撑。
建议完善财政、税务、环保、建委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区级环保税征管信息交流机制,依托已经建立的信息交换平台,制定长效的数据交换机制和提请复核协作制度,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协同解决环保税征管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构建区级层面环保税征管工作领导机制,共同推进我区绿色税收作用,为绿色发展和地方经济服好务。
二、环境保护税的立法宗旨是保护生态环境,其计税基础为纳税主体向环境排放的污染物数量。而准确确定纳税人的应税污染物排放量是一项技术性要求很强的工作,大量企业无环保监测设备和专职环保人员,环保税申报质量低下。为准确掌握污染物排放量,需要科技化程度高、技术标准要求强的专用检测设备和人员进行专业检测确定。由于经济条件和技术人员不足限制,大多数纳税人都没有安装监测设备,而环保局受其他条件限制,现场监测面较窄,纳税人污染物实际排放量无法掌握。
通过对2018年环保税征收管理数据分析,我区97.66%环保税纳税人为中小型企业,贡献环保税税收仅13.7%。因企业规模小,无环保监测设备和专职人员,计税依据难以真实确定,征收率和征管效率较低。
针对这一情况,区税务局在认真调研基础上征努力思考和探索更科学高效的征管方式。目前正在积极沟通研究对未安装监测设备和不能按期出具监测报告的大量小型排污企业实行按照排污许可证总量和排污权交易具体情况相结合的方式按季均衡申报,年终,结合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和环保督察情况确定是否有超标排放,是否补税的管理模式。
这种申报方式的优势有:一是解决了大量小型排污企业每季度申报时污染物排放量计算困难的问题;二是排污许可证或环评报告上排放总量是满负荷工作时的最高限值,企业实际排放总量可能小于这个值。采用这种申报方式,可以促使企业加大环保监测设备和人力资源的投入,改进工艺,减少排放,促使纳税人主动申请调低排污许可量。
但是这种征管方式目前还没有法律支撑,是否可行,我们正在积极向上级汇报和反映,争取在永川试点推行。
三、环境保护费改税后,环保税的征收主体由环保部门改为税务机关。由于环保税计税依据涉及的专业知识较强,对税务部门的环保技术要求高,工作量加大,同时税务部门相关知识经验缺乏,而环保部门在此方面具有大量的数据储备和明显的技术优势。
区税务局将主动加强与环保部门要合作,深化环保技术培训和指导,提高税务人员专业水平,共同组织纳税人环保知识和纳税申报培训,提升纳税人环保专业知识和纳税申报水平。
此复函已经徐伟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永川区税务局
2019年4月11日
联系人:永川区税务局财产行为税科何静
联系电话:49888430
邮政编码:402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