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商务委员会关于区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96号建议的复函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城区餐饮夜市形成长效机制的建议》(第96号)收悉。经与区城市管理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区餐饮夜市现状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观念的转变,在露天环境下喝酒、聊天、吃夜宵日渐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因此夜市餐饮受到许多市民的青睐,我区中心城区夜市餐饮也日益增多。特别是新城区华创步行街、文化艺术中心、异风酒店周边的餐饮夜市,既满足了部分市民的消费需求,同时也提供了部分就业岗位。但是,从经营的情况来看,也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无证经营、占道摆卖、噪声扰民、环境卫生不达标等还比较严重,群众反映也较为强烈,给城市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
二、整治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有关部门多次开展联合专项整治,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沟通,固本培基
餐饮夜市摊点治理前,执法人员通过各种方式加强与经营户的交流,开展对辖区餐饮夜市摊点商户的摸底调查。详细了解商户的姓名、家庭地址、经营规模、经营位置和联系方式等。同时,积极宣传市政、环保等法律法规,对商户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促进整改。
(二)严格执法,长效管理
餐饮夜市摊点治理中,采取“疏、堵”结合,“宣、教”结合,“管、守”结合的办法,实现餐饮夜市摊点治理的长效管理。特别是新城区的餐饮夜市管理,延长了工作时间,由最初的17:00延长到了22:30,在此之前出摊的坚决进行取缔。在重点摊位、区域和整治的时间上,实行全方位、全时间段的立体监管,防止占道摊点反弹,加大巡查治理力度,对占道烧烤摊点形成高压态势。
(三)因势利导,强化管理
积极督促夜市摊点商户改进装备,减少环境污染,禁止在市政道路上从事烧烤作业,禁止在市政道路上摆放烧烤工具,杜绝烧烤油烟扰民的现象。如发现商户油烟、噪音污染环境的现象发生,将联合区城市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坚决予以取缔。经过前期餐饮夜市摊点整治,现我区主次干道基本没有占用城市道路经营烧烤和大排档现象。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餐饮夜市长效管理。持续采取“疏、堵,宣、教,管、守”结合的办法,对餐饮夜市进行长效管理,实行餐饮夜市进室入户经营,延长巡查监管时间,坚决依法取缔占道经营。
(二)严把审批关。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从严核发有关证照,对场地面积、油烟排放不具备餐饮业经营条件的不予以发证,从源头上杜绝占道经营。
(三)加大依法处罚力度。对无证照经营、拒不接受管理、管理混乱、卫生条件差的餐饮夜市坚决依法取缔,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四)规划打造夜市街区。结合《重庆市永川区现代商贸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按照“不扰民、不影响交通、有利聚集人气”的标准,规划在老高速路口、昌州古城等地打造一条夜市街区;同时,制定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引导餐饮夜市经营户从“分散经营”集聚到划定区域实现“规模经营”,通过集聚发展不仅满足了多元化、多层次的消费需求,同时也解决了餐饮夜市营业时间晚扰民问题。
此复函已经区商务委张静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商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