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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延、赵华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扶持民办幼儿园的建议》(第152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永川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区政府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占比达66%,其中普惠性民办园占50.5%,进一步缓解了幼儿园“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目前,民办普惠性幼儿园还存在教师待遇整体不高、教职工流动性大等情况。区教委将以贯彻落实《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通知》为契机,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切实稳定幼儿教师队伍,持续提高保教质量,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普惠学前教育的需求。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大力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一)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资源。区教委将会同相关区级部门,加大财政资金投入,逐年推进普惠性幼儿园建设。从2019年起,凡新建幼儿园原则上按照普惠性幼儿园标准建设。加强政策扶持引导,对不具备普惠性幼儿园标准的进行资金扶持、管理指导,帮助其改善办园条件,提高办园质量,及早升格为普惠性幼儿园。同时鼓励民间投资举办学前教育,采取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建设更多普惠性幼儿园。计划到2020年,全区将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全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确保普惠性幼儿园惠及幼儿人数达到85%以上,使广大群众能够就近享受到既经济又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
(二)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经费投入机制。为确保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日常运转、设备设施购置、办园条件改善、教师培训和弥补人员经费等支出,财政给予生均公用经费补助,一、二、三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分别每生每年800元、700元、600元。同时,每年投入112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加大专项资金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收到实效。
(三)鼓励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档升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由三级幼儿园提升为二级幼儿园的奖励3万元;由二级幼儿园提升为一级幼儿园的奖励5万元;改善办园条件,提升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质量。
二、切实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社会保障政策
督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参照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配齐配足教职工。保障普惠性幼儿园教职工合法权益,依法全员纳入社保体系。结合实际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指导标准,引导和监督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障教师工资待遇,稳定教师队伍。
三、持续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
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政策,在“分类定级、教师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受同等待遇。2019年暑假,将以需求为导向,有计划、分层次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专业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幼儿师资专业水平。将优秀民办幼儿园教师表彰纳入全区教师节表彰安排,不断提高幼儿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2018年教师节共表彰爱心幼儿教师1名、优秀幼儿教师7名、师德标兵2名、先进个人8名。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幼儿园教师成长、支持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此复函已经区教委主任赵德君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2019年4月8日
联 系 人:邓自兵
联系电话:49876293
邮政编码:402160